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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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21
【字 号】德政发〔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
正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政府
  2021年1月21日
德宏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8〕60号)文件精神,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总体目标,建设和完善德宏州技术转移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促进德宏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遵循技术转移规律,加强技术供需对接,优化要素配置,完善政策环境,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促进创新型德宏建设,助推德宏州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技术转移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加快科学技术渗透扩散、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等功能。强化政府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职能定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
  ——坚持强化企业主体与产学研协同相结合。遵循技术转移规律,探索灵活多样的技术转移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依托产学研协同推动技术转移。
  ——坚持需求导向与区域特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形成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技术转移有机衔接的新格局,推广连接国内、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技术转移网络。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适应德宏州发展新形势的,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逐步出现,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逐渐融合,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技术转移稳步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依托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培育和汇聚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站所等创新主体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以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为纽带,以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为支撑,加强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与转化应用。
  到2025年,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构建政产学研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
  1. 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发挥企业在市场导向类科技项目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项目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组织实施全过程。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强引导高校、科研站所结合发展定位,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技术创新与转移转化活动。(州工信科技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等有关单位配合)
  2. 促进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依托企业、高校、科研站所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推广技术成熟度评价,促进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支持企业牵头会同高校、科研站所等共建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技术交叉许可、建立专利池、专利协同运用等方式促进技术转移扩散。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探索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转移的新机制。(州工信科技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德宏师专、德宏职业学院等有关单位配合)
  3. 面向重点领域推动技术转移。围绕进出口加工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产业、珠宝玉石加工产业、生物医药、高原特现代农业、原材料工业、肉制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产业、
数字经济产业、进出口商贸和物流产业等重大产业科技需求,建设公益性技术转移平台,形成一批公益性技术成果,加强示范推广应用。根据《德宏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重点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构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州工信科技局牵头,各项目承担单位配合)
  (二)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构架
  4. 壮大企业技术转移主体。发挥企业技术转移主体作用,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在德宏州推广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为技术交易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技术评价、中试孵化等综合配套服务。完善技术市场交易和管理规则,建立健全符合科技成果交易特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州工信科技局牵头,各项目单位配合)
  5. 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加强高校、科研站所以及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快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高校、科研站所开展技术转移机制改革,鼓励高校、科研站所及企业围绕支撑特产业共同成立技术研究所或技术研究中心。创新高校、科研站所技术转移管理和运营机制,推行职务发
明披露制度,推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和技术转移机构联合组建技术转移联盟,强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合作。(州工信科技局牵头,各项目单位配合)
  6. 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引进,注重将引进高端技术转移人才和培养本土高水平人才相结合,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围绕支撑特产业,培养引进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有关专业、课程,开展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后备人才培养。(州工信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