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7.16
【字 号】大政办函〔2019〕39号
【施行日期】2019.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函〔2019〕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3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州、县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以下简称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一、全面整改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实体大厅管理和服务,让
企业和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切实解决部分实体大厅存在的办事排长队、收费不合理、便民设施少、流程环节多、服务质量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要认真对照《大理州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问题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分析查不足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二、切实加强实体大厅建设
  (一)调整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分中心
  州政务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州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全部进驻,集中办理。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以及各分中心工作特殊性及场地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调整:
  撤销州检疫检验分中心、“12315”消费者热线分中心、州卫生监督分中心、州消防支队分中
心、州质量技术监督分中心;保留州车辆技术管理分中心、州劳动就业分中心;设置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海关窗口和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立设置政务服务中心,列入县市级管理。
  各县市按照省州要求,对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分中心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
  (二)科学设置窗口
  结合工作实际,对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进行全面调整,设立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企业服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5个综合服务窗口。
  1.投资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务局进驻,为常驻制窗口;由州气象局、州搬迁安置办公室进驻,为定时窗口。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由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运政处、州农业农村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州医保局进驻,为常驻制窗口;由州
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国家安全局、州退役军人局进驻,为定时窗口。
  3.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主要履行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由州市场监管局进驻,相关部门配合进驻,为常驻制窗口。
  4.中介超市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开放、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宗旨,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投资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查询、公告发布、公开选取等。州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均以网上摇号或网上竞价等方式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社会机构可在“中介超市”查询有关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由州政务局派员进驻,为常驻制窗口。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咨询、进场登记、场地预约、公告公示、专家抽取服务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工作。由州政务局派员进驻,为常驻制窗口。
  按以上窗口设置,各进驻部门要积极与州政务局对接,于2019年7月30日前进驻大厅开展
工作。大理州政务服务中心海关窗口、公安出入境管理窗口和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于7月30日前挂牌并开展工作。州政务局要对进驻部门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软硬件予以保障,并对各县市实体大厅进驻部门设置和调整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及时清理进驻事项
  1.编制进驻事项目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众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等具体服务事项,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公共服务事项、内部审批事项七类事项,全部纳入实体大厅集中办理,严禁服务事项多头受理和“体外循环”。要确保服务事项进驻到位、首席代表进驻到位和审批权限授权到位。要建立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强化首席代表现场审批、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解决好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
  2.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实体大厅进驻部门要规范服务流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照全省统一模板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内容需包含办理事项、办理流程、需提交材料和承诺办结时限,并将编制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报审后及时印制摆放于大厅服务窗口。要以企业和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编制主体化办事清单,整合申报材料、再
造办事流程,推行“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次申报、一口反馈”,实现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
  三、推动政务服务方式便捷多样
  (一)完善配套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将与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信等基础性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推广同城通办、预约服务、、邮寄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
  (二)推行网上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同步,以“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抓手,推动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满足企业和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
  (三)创新服务方式。大理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要按照省级标准模板,全面更新规范
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优化完善各类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本地化要素,制作易看易懂、使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要积极配合推进“扫一扫码上便民”系统建设,率先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实体大厅开展“扫一扫码上便民”服务,实现各类事项办事指南“码上”查询,让企业和众更加快捷、方便、精准的到办事窗口,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