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6.10
【字 号】昆政办〔2022〕25号
【施行日期】2022.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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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发展利用,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活态传承、突出特,政府主导、村民主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科学指导、加强督导六项原则,为昆明市悠久文化和地域特的传承和延续提供保障,提高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水平,有效保护传统村落历史环境和传统建筑风貌,推动人民众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争取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社会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良好态势,创建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传统村落。到2030年,全面建立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充分彰显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民族特和生态价值。
  二、 重点任务
  (一)有效保护
  1. 健全机制,规划引领。建立健全全市传统村落分级保护体系和市、县两级名录保护机制。对已经纳入国家名录的20个传统村落进行重点保护,其余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做好申报储备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并强化执行监管。结合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和设计下乡等工作,加大对县、乡两级规划建
设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对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巡察和日常管理。
  2. 悠久文化和地域特传承保护。加大昆明市9个世居少数民族以及多民族杂居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对传统村落建筑高度、体量、彩、材料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注重传统村落建筑组的整体风貌。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特长的设计单位,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汇编农村住房建筑设计通用图、传统民族民居设计图、民居装饰图例和民居建筑风格整治方案,免费提供给建房农户,有效保护传统村落的自然风貌和民族建筑特。
  (二)科学发展
  1.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设施水平。统筹传统村落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生态承载力和资源承载力,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旅游等,开展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1)传统建筑保护。积极探索传统村落建筑修缮维护与农村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有机结合,加强监管,不搞简易拆除、简易重建,重视传统建筑、民族建筑风貌延续。在主要历史建筑、传统院落的出入口,悬挂保护标识,实行挂牌保护。对符合保
护对象认定标准的文物、历史建筑等,按程序申报核定为保护对象并进行保护。按照保护类、保留类、重建类3种类型,对历史建筑和传统院落进行室内改造和外立面修缮,体现修旧如旧。
  (2)消防安全保障。明确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重点抓好消防设施建设,配置消防栓、灭火器,建设消防水池,加强宣传培训、应急演练,提高传统村落的消防应急能力。加强防灾避险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用于应急救援的停车场、小广场。
  (3)历史环境要素修复与保护。对构成村落历史风貌的寺庙、祠堂、长廊、亭子等历史建筑和围墙、石阶、古桥、古井塘、古树名木等要素进行普查建档和挂牌保护,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4)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道路改造方面,在保护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的基础上,采用传统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给排水管道建设方面,对传统村落内的给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保障村落用水排水需求。电力电信线路维护方面,对年久老化的电力电信线路进行维护改造,尽量采用隐蔽式敷设,并架设路灯。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建设适宜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垃圾箱、转运站,其外观、彩要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公共厕所建设方
面,在主要通(巷)道、广场、人流集中场所设置公共厕所,并建设相应的化粪池,做到无害化处理。环境绿化美化方面,在主要通(巷)道、河流以及其他空间植树绿化,进一步美化街区,提升村庄环境。
  (5)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传统村落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与陈列展示。对可移动文物,建设标本库房和保护展示用房,并配备必要的安防、技防及环境控制设备。对传统村落内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游艺杂技、民间美术、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打造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通过生产制作过程展示、建设传习培训场所和乡村公共文化场地等方式进行分类保护,活态传承。
  2. 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分类发展。积极探索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一村一品”示范村和生态宜居森林乡村创建等示范项目中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晋宁区11个传统村落开展集中连片打造。综合考虑传统村落生态环境、交通条件、传统文化、民族特等本底要素,按照传统农耕型、历史文化型、田园人居型、综合型等类型,强化传统村落的分类保护引导。
  3. 培育特产业,增加村民收入。围绕全市旅游线路及重点项目打造,大力发展乡村休闲
旅游、自然生态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土文化展示、特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生产、民俗风情歌舞表演、民族文化竞技活动、特饮食等符合传统村落特点的产业项目,把全域旅游与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挖掘民族文化,发展特商品,形成系统产业链。将传统村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活,带动传统村落村民就业增收,从而变保护行动为自觉行为。
  4. 强化数字引领。完成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工作,并正式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建立昆明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统筹配置资源,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各乡镇(街道)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的实施主体,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素养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整理
并保存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建造过程的完整记录,总结传统建筑建造技术的优缺点,并结合现代技术进行改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