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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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20
【字 号】楚政办函〔2018〕24号
【施行日期】2018.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
 
楚政办函〔2018〕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六个一”要求和省、州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22号),进一步规范我州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事项进驻,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
  各县市要认真按照《云南省通用审批事项目录》,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到位,行政审批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
中到位,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审批、一次办结”。尤其涉企和投资审批事项必须100%进驻,力争实现企业和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着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政府增添新动力。楚雄市、永仁县、元谋县、楚雄开发区4个试点地区要贯彻落实好《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配套改革4个清单及7个制度的通知》(楚办字〔2017〕62号)要求,在总结完善、巩固提升、纵深拓展上下功夫,务求“一颗印章管审批”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严格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要按照“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企业(众)转、部门联动高效办”的要求,督促各进驻部门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归并减少报件、精简压缩时限、联合查验审核,力争项目审批提速率保持在50%以上,市场主体登记材料减少1/3以上,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松绑减负。4个试点县市(区)要重点对落实审批和监管协同联动、投资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容缺受理、专家审批等7项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做好改革成效、改革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要求企业和众重复提交;凡是能够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企业和众到现场办理。不断提高
网上大厅全流程办理率,逐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奠定“一次就办好”的网络技术基础;要围绕“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办结”目标,推动各部门“资源整合、数据联通、信息共享、审批联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政务信息化倒逼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三、严格窗口管理,进一步强化高效运行
  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作为联系服务众的“最前沿”、营商环境的“晴雨表”,切实强化办事大厅管理,尤其要在服务的软环境上狠下功夫,让众和企业感到被尊重的“存在感”和解决问题的“获得感”。要巩固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督促进驻部门及时更新和完善办事指南并在窗口集中摆放供办事众免费索取。要在窗口中全面推行热情服务、文明服务、微笑服务、保姆服务等服务新举措,巩固提升马上办、预约办、代理办、延时办等便民新机制。要定期做好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服务)等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广泛进行政务信息、办事信息公开,以精细化服务为营商环境建设加分。同时,要以更严更实更细的标准,强化日常运行监督,加大窗口业务培训,着力解决服务企业和众作风方面“四难”“四乱”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将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和服务效率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生命线”,
做实服务规范、工作规范和纪律规范,切实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排头兵”。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