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7.01
【字 号】楚政通〔2017〕50号
【施行日期】2017.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楚雄州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发展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是贯彻落实中央“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楚雄州能源产业调整,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的通知》及《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州级重点产业发展联动机制的通知》(楚发改产业〔2016〕625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推进工作,现就建立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发展目标
  新材料和绿能源产业发展的目标:新材料产业发展以打造钛产业链和木塑产业链两条产业链为主线,以建设中国绿新钛谷产业园区(云南省新材料生态产业集示范园区土官片区)和南华木塑产业园区2个新材料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品质钛基3D打印粉材研制及汽
车粉末冶金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项目、低成本大卷重高品质钛带与多品种钛及钛合金材延伸加工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十三五”末,争取全州新材料产业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能源产业围绕资源换产业,打造绿能源全产业链,实现关联企业的集式发展的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思路,努力争取把楚雄州打造成为“千万千瓦级绿能源示范基地”,带动年产50万千瓦—100万千瓦的风电机组和年产1000万千瓦的单晶硅片及相应配套的风电、光伏上下游产业聚集的绿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