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体局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09
【字 号】昭政办发〔2022〕74号
【施行日期】2022.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特殊教育
正文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体局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昭通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市教体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卫健委 市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
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精神,推动昭通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工作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1. 科学评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能力。每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残联将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整理汇总后,造册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召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科学评估认定,提出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入学安置建议,“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名残疾儿童少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体局、市残联、市卫健委)
  2. 落实随班就读工作。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普通学校要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不得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学校要安排专人作为随班就读残疾学业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转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保障特殊学校教育。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不能到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 健全送教制度。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根据《昭通市特殊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送教上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送教标准,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过程管理,提高送教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5.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在昭通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学前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为各县(市、区)开展学前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指导。(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好职教部(班),推动有条件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努力实现有条件的县都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向“两头延伸”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工作目标: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
  工作措施:
  (三)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7. 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规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资源教室为普通学校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咨询的重要作用。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进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落实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8.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学有所获,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探索“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提高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创建现代种植、养殖、旅游工艺品设计制作等实践基地,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