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6.15
【字 号】保政办函〔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属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主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广“三个工作法”,切实解决好“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用什么办法、完成什么工作、达到什么效果”的问题。同时,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2022年保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市场主体信息
  1.加大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
  在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受疫情影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相关信息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公开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新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市场管理体系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税降费信息
  5.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采取制作宣传手册、开展政策等多种形式,将减税降费政策传达到有关体。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速享尽享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有效投资信息
  6.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省级和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省和市预算内投资安排下达情况。依托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公共卫生信息
  7.持续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XXX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发布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就业保就业信息
  8.加大市场主体稳岗信息公开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发布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技能培训、劳动权益保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动态发布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民生保障信息
  11.加大价格信息公开
  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以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