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7.30
【字 号】曲政发〔2021〕27号
【施行日期】2021.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发〔202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曲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曲靖建设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产业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