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制定机关】中共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
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十三五”时期,云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按照中央部署,“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十四五”时期云南“三农”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1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达到6251.1万亩、1905万吨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世界一流“绿食品牌”打造持续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持之以恒打造世界一流“绿食品牌”,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重点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保持政策措施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
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全省统一模式,各州(市)、县(市、区)统一建设,开发简便实用的“政府”App,确保遇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时获得救助。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通过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让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利益联结,做好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引导支持村级集体整合各类资源要素,采取组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与各类经营主体合作等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省平均达到10万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以用于集体的,要重点支持村级集体增加符合资金政策支持范围的经营性资产。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培训全覆盖。利用救助平台完善
培训就业帮扶功能,让所有有意愿接受培训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真正掌握“一技之长”。继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50个工作目标”和“40条稳得住措施”,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以脱贫县为单位实施特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提高脱贫地区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实施脱贫村提升行动。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四)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发展产业、参与就业等,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综合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困难众基本生活。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五)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十四五”时期,分年度下达各州(市)粮食面积、产量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着力构建稻谷、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安全产业带。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扩大秋冬马铃薯种植,发展杂交稻旱种、鲜食及饲用玉米和豆类,多措并举发展油菜等油料作物。健全各级政府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提升屠宰和精深加工能力。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积极发展肉牛产业,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推进水产绿健康养殖。促进天然橡胶、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强化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边境地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快推进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保持打击重点农产品走私高压态势。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六)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农业种质资源保种场(区、圃、库)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成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成一批全国重要的种质资源保护基地、遗传资源基因库
和保种场,建成“省农科院+16州(市)农科院所”的种子库,新建20个特作物种质资源圃和25个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实现珍稀、濒危、特有资源有效保护。做好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力争3年内完成现有农业种质资源登记。采取“创新+产业化”模式,开展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制种保险制度,培育和奖补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基础公益研究为支撑、产学研用融合的种业创新体系。推动建设全国性的育种基地,加强种子实验基地、种子测试中心、种子质量认证中心和品质鉴定中心建设。推进国家重要制种基地建设,加快云南在海南南繁基地和8个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确保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优先将种子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实现符合建设条件的主要作物制种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