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量永久关停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和部分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2.30
【字 号】文政办发〔2016〕305号
【施行日期】2016.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量永久关停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和部分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6〕3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百—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我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网自建立以来,公开发布了很多的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和政务信息,较为充分地体现了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推动我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更新信息不及时等“四不”问题的不合格网站,已数次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理顺做好我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室同意,我州拟批量永久关停全州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和部分政府门户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量永久关停的网站范围
  (一)永久关停州、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以及各级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网。
  (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永久关停县(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保留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州直部门网站。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网站关停时间。1.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和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函﹝2016﹞66号)规定的关停流程进行。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逐级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拟关停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悬挂政府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关停工作在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审核同意后的1个月内完成。2.未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县级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由各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所有关停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好网站关停的具体实施。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关停指导、实施等业务工作。州、县(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审核在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关停申请,并及时与省网管中心联系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关停事宜。
  (三)做好关停后的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涉及批量永久关停的上述网站永久关停后,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网的信息要整合到同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县(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统一由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层层督办”的原则,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网站关停工作,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政府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县(市)、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力量;各县(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其他部门的要整合到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以此次网站关停整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主动
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要对本县(市)、本部门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每周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或关闭,坚决杜绝“僵尸网站”和“睡眠栏目”
  (五)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工作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因信息错误、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通报的,要实行严厉的行政问责。凡在全国全省网站抽查工作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3次不合格的,对所涉及的州直部门或县(市)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之作为州内绩效考核的扣分依据,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获得优秀等次。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