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博硕引才补选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1.0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
正文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博硕引才补选公告
  按照《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等规定,我委引才选聘工作已完成体检,进入考察环节7人。委属事业单位邯郸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仍空缺1个名额。经我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为该岗位选聘1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点整,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参照以下公告进行。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硕博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委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路线、方针、政策;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本科、硕士阶段要求是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不含专接本);
  5.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已就业应聘人员须有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相关技能条件;
  9.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公务员报名时间表2021年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全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施行。
  三、选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邯郸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引进专业为: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要求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工程实施方面的业务。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
  在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v/fgw/)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参加选聘人员自即日起,可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上午1
0点整。
  2.选聘报名方式
  参加选聘人员将完整的报名相关材料扫描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箱为:rcyj2021 163,邮件主题为: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选聘单位。邮件接收时间为报名期间,过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毕业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学院)的相关毕业证明等。
  已就业应聘人员须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并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在《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等。
  4.现场资格审查
  经邮件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初级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报名资格条件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带邮箱报名使用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于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参加面试测评环节。
  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者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存在相关问题的,取消面试测评资格。
  具体获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姓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如某选聘单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一定人数,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是否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加试笔试成绩只做筛选进入面试人员,不计入应聘者成绩。
  5.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评委组由经验丰富的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进行测评。面试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测评成绩。面试测评成绩和面试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当天张贴公布。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内容和形式由面试评委组确定。
  6.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具体面试测评、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7.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相关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政策待遇
  用人单位、主管局(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5年内不得调离。
  对引进的“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可享以下待遇:
  1.英才卡服务。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市委组织部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科研立项、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硕士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提供考察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直至接到聘用通知完成报到手续,均视为放弃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如实提供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经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
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或者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