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培训计划
  2021年公务员培训计划(一)
  经省委干训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我院200_年公务员培训计划如下:
  一、春季招生计划
  1、第三十一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21年2月27日至4月28日),招收学员60名,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2、第三十二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21年5月8日至7月8日),招收学员60名,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3、“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专题培训班。该班旨在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2月27日至3月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和设区市副厅(局)级公务员。
  第二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三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4、“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研讨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2月27日至3月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二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三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6月5日至6月9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5、第一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专题培训班。该班与省法制办联办,目的是组织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务员,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实施培训。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21年5月8至5月12日),招收学员100人,参加对象为设区市县(市、区)以上政府班子成员。
  二、秋季招生计划
公务员报名时间表2021年
  1、第三十三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21年9月18日至11月17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2、第三十四期县处级任职培训班。学制两个月(时间拟定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9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原则上为近年来任职的省直、设区市国家机关处(局)级公务员及副县(市、区)长。
  3、“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专题研讨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能力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四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招收学员6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和设区市厅(局)级公务员。
  第五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第六期,学制五天(时间拟定为2021年12月4日至12月8日),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
  4、“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培训班。该班旨在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提升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等问题展开培训研讨。
  第一期,时间拟定为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学制五天,招收学员80人,参加对象为
省直机关、设区市及县(市、区)处级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