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4.05.07
∙【字 号】榕人社办[2014]48号
∙【施行日期】2014.05.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榕人社办〔2014〕4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3〕148号)的要求,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由市局及市局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由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一、《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劳医保〔2001〕47号)等4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使用管理办法》(榕医保〔2001〕15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
三、《关于加强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的通知》(榕劳服〔1996〕43号)等3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局及市局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3件)
2、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局及市局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件)
3、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局及市局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5件)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局及市局直属的法律法规
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3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件号 |
1 | 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1〕047号 |
2 | 关于印发《福州市机关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1〕042号 |
3 | 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1〕107号 |
4 | 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1〕108号 |
5 | 福州市劳动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1〕095号 |
6 | 福州市劳动局、财政局、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意见 | 榕劳法〔2001〕133号 |
7 | 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后公司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 榕劳办〔2001〕342号 |
8 |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企业1995年前工伤人员工伤复发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 榕劳医保〔2004〕413号 |
9 | 关于下发《福州市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培[2006]14号 |
10 | 关于调整部分医保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使用限制的通知 | 榕劳医保[2007]20号 |
11 | 关于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结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榕医保[2007]39号 |
12 |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州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证》发放管理的通知 | 榕劳力〔2007〕562号 |
13 |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区促进就业经费使用管理的意见 | 榕劳力〔2007〕662号 |
14 |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的意见 | 榕劳社就〔2008〕1号 |
15 | 关于印发《福州市关于加强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榕劳社培[2008]69号 |
1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 | 关于调整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榕劳社保〔2008〕202号 |
17 | 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榕劳社保〔2008〕13号 |
18 |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榕劳社就〔2009〕112号 |
19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榕劳社保〔201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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