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15-2016学年综测加分申请表
注意:
1.请按照可加分数的大小,从大到小写明加分条目与内容,手写稿打印稿均可。
2.比赛类加分项目奖状复印件,院级比赛奖状丢失需注明主办该赛事的部门,校级及
以上比赛奖状丢失需主办方开具证明。
3.论文类加分项目需刊物目录页及论文所在页首页的复印件。
四六级打印准考证打印4.表彰类加分项目需表彰奖状复印件。
5.证书类加分项目需证书复印件,四六级等成绩单未发放者可以用网上成绩截图代替,
须有准考证号及本人姓名在内。
6.参与活动次数类项目需主办方开具证明或奖状等有效证明。
7.所有申请项目必须为2015-2016学年内发表或获得,非本时间内的项目不算入内。
8.具体加分情况由纪检部统计核实,如有不能申请该加分项、可加分数不符等情况,会
由纪检部电话通知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