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函〔2023〕25号
各市教育局,各认定机构,各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陕西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事业单位招聘在哪里看3.驻晋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可利用取得的学历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在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函授)和网络教育学习的,必须毕业并取得一系列国家教育学历。本省高校其他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3)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的院校开设的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2023名。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安宁市事业单位招聘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
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有中等教育水平学前教育专业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统计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3年6月12日8:00至6月19日17:00。
第三批:2023年9月18日8:00至9月28日17:00。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注:怀孕人员须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无一遗漏;孕妇可以免做胸透,但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体检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
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山西省各级认定机构,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中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
寿光人事网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并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