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异地高考的政策有哪些
2018年吉林异地高考的政策
吉林异地高考新政策有哪些条件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下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从2017年入学起,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下同)满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2014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
3.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4.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
5.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转入)。
6.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吉林省普通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迁回我省,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018年高考各省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1.八省区少数民族无条件加分
首先我们看到第一大类省区,这些省区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属于无条件加分。包括北京、天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和湖北共8个省区。在这些省区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获得加分,对是否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不做要求。
2.山西省少数民族全部不加分
其次我们看到第二类省区,只有一个山西省。山西省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也不区分少数民族聚居区。
而后我们看到第三大类的省区,这些省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在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时采取了根据聚居地点区别对待的规定。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22个省区。由于各省少数民族情况很不相同,因此采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些省份基本上采纳了教育部规定,本省“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加分照顾。
3.河北、山东和陕西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聚居区区别对待
其中河北、山东和陕西的规定最简单。河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山东省规定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4.更多的少数民族聚居省份的民族加分由民族种类以及居住区域确定
而更多的省份由于少数民族种类以及居住区域的复杂性,其少是民族加分政策也非常复杂。以广西为例,不得不用大篇幅的文字做出规定: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
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2018年全国高考改革的相关资讯北京市
1、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3、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4、自2018年起,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5、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实行3+3,探索两依据、一参考。
天津市
1、取消文理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3、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探索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
山东省
1、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016年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未来一批二批合并,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广东
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
宁夏
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启动实施。高考外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期间,另外一次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时间安排。考生最多可申请参加本年度两次外语考试,选择一次较好成绩作为其本年度高考外语考试成绩。
河北
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河北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
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语数外分值150分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重庆
重庆将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并公布《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
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内蒙古
内蒙古将于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安徽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福建
24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2021年,福建省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陕西
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2年高三学生将参加《方案》实施后的首次高考。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即“3+3”模式。
河南
河南省将于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西藏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我区将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我区将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浙江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广西
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将由“3个必考科目+3个选考科目”组成,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一年将有两次考试机会。
上海吉林省人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