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宜昌市夷陵区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典型经验
2019 年年初,宜昌市夷陵区开始探索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2020 年全面推开做实。截止今年10 月底,已有97 个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投标,交易金额20.53 亿元,平均节支率9.11%,节约财政性资金2.06 亿元,未收到任何有效投诉。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夷陵区高度重视“评定分离”改革, 2019年,区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区三级干部会、经济工作会对探索推行“评定分离”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随即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夷陵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及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双改办”),负责具体推进。2021 年7 月2 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夷陵区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先行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高位推进先行示范创建工作。
(二)集思广益、开门纳谏。夷陵区先后出台两份“评定分离”改革文件,一是“双改办”在考察学习、座谈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草拟了《夷陵区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区
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办法》进行论证、修改、完善,2019 年11 月28 日,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办法》。二是今年以来,针对试行阶段的问题与不足,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意见,对修改完善的条款进行论证,以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三)机制先行、审慎推进。一方面健全内控机制。一是建立招标决策约束制度,招标人将招标文件、定标规则、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效果评估等纳入“三重一大”和廉洁评估,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二是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定标前招标人组建不少于3 人的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清标过程、考察情况、定标过程等进行全程监督,形成监督报告;三是招标人建立标后评价机制,定标完成后由招标人对定标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一标一评”情况表。另一方面建立监督机制。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业监管的“评定分离”项目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重点对招标人的定标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及异议、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强化宣传、突显成效。今年以来,针对“评定分离”改革,夷陵区强化宣传推介,突出正面引导。一是交流经验,向来区考察学习“评定分离”工作的黄冈市、保康县、武穴县、
宜昌人事
宣恩县、当阳市、枝江市、巴东县等单位全面介绍情况,积极交流经验。二是推介工作,通过报刊、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改革成效,累计发各类宣传稿件10 余件。2021 年5 月29 日在三峡日报发布《夷陵区42 个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招投标保证过程公开公正》。三是总结成效,2021 年7 月2
日在“宜昌改革”第7 期发布《夷陵区创新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 年7 月16 日在“宜昌市优化营商环境简报”2021年第25 期发布《夷陵区“评定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
二、突出亮点
(一)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力地促进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是坚持公开竞争。评标阶段严格按照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实施,推荐3-5 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定标原则、定标规则与方法。一定程度上约束招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文件,避免招标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由于推荐家数不多,即使招标人有意向单位也不能保证入围,能够使投标人充分竞争,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价格竞争。单项合同1000 万以下的项目采用价格定标法,没有价格竞争的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财政评审价基础上下降5%,避免高价中标,这样既能保证项目的价格充分竞争,使中小企业有发展空间,也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坚持有效竞争。单项合同5000 万以上的项
目,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定标现场答辩。答辩能使投标企业认真研究项目情况,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各自的方案都放在阳光之下,既可以有效遏制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又可以使定标环节公开透明,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招标人的廉政风险,招标人也能够选择到更加合适的企业。
(二)始终坚持主体权责对等,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则和自由裁量高效统一。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人主
体责任。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实施“评定分离”改革,将定标权交给招标人,有利于在招投标活动中更好强化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二是正确发挥了专家顾问作用。“评定分离”分评标和定标两个阶段,定标的权利交给招标人,评标专家回归到专业顾问角。三是确保了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实施。“评定分离”把定标权交还给招标人,使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上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回旋余地,招标人可以选择更合适、更加优质的企业,有利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初步实现了“招优质企业建优质工程”的目标。
(三)始终坚持支持干事创业,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优化和企业发展良好互动。坚决维护市场公平,坚定支持干事创业是“评定分离”改革的底,通过有效竞争倒逼企业发展壮大是改革的初衷。夷陵区推行“评定分离”后,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对中标候选人信誉、报价、业绩、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按照相关
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既防范了实力不够却轻易入围的情况,也规避了明显知道是借用资质却苦于无法查证的情况,倒逼企业更加关注自身实力和履约能力建设,有利于干实事、想发展、求发展的中小企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典型案例
夷陵区新桥边居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67164 万元,
该项目分两个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开了定标规则,文件中规定定标标准采用择优原则(主要考核以下指标):
(一)财务状况: 为避免投标人中标后因流动资金不足影响工程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每天的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8000 万元(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4:00-16:00 在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原件彩复印件,注:资金存款证明需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查询,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二)企业实力: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缴纳税收情况(提供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彩复印件)。
该项目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5955.23 万元,总共有23 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推荐了5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分别为23131.31 万元、24016.35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