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建设⾼素质年轻⼲部队伍,切实为加快重庆“五⼤功能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有⼒⼈才⽀持,经研究,决定⾯向全国⾼校选调⼀批2014年应届全⽇制普通⾼校⼤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到基层⼯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调对象和条件
  (⼀)选调对象
  2014年全⽇制普通⾼校⼤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2014年应届⼤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发展潜⼒较⼤;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部(截⽌2013年12⽉6⽇);
  4.学习成绩优良,截⽌2014年7⽉31⽇,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研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2014年12⽉31⽇);
  5.截⽌2013年12⽉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6⽇以后出⽣);
  6.⾝⼼健康,符合录⽤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0名(职位表详见附件1),其中⾯向全国“985”、“211”⾼校2014年应届毕业⽣选调200名,其他普通⾼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选调200名。
  三、选调程序
  (⼀)报名
  1.职位查询。各区县(⾃治县)招录选调⽣数量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各区县(⾃治县)选调的专业要求,统⼀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2012年)》、《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学位授予和⼈才培养学科⽬录(2011年)》(详见附件3、4、5)。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员于2013年12⽉6⽇9:00⾄2013年12⽉11⽇17:00登录重庆领导⼲部考试
(www.cqleaders)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根据本⼈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考⼈员须认真选择报考区县(⾃治县)等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新、旧两个⾝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的⾝份证必须⼀致。报名时,报考⼈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提⽰,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近期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由重庆各区县(⾃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员上报考信息,在报考⼈员报名后2⽇内完成审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本次上报名不采集报考⼈员,请报考⼈员在报名期间关注重庆领导⼲部考试的有关信息。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内登录报名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3年12⽉13⽇17:00前进⾏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治县)党委组织部或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5.上缴费。报考⼈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3年12⽉15⽇17:00前完成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上缴费后请登录重庆领导⼲部考试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领导⼲部考试中⼼联系。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上提⽰进⾏。
  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均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12⽉15⽇17:00前(⼯作⽇)到重庆市领导⼲部考试中⼼(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20楼2010室)办理免缴考务费⼿续,也可先进⾏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领导⼲部考试中⼼办理退费⼿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员(含已办理免缴考务费⼿续的报考⼈员)于2013年12⽉25⽇9:00⾄2013年12⽉28⽇17:00登录重庆领导⼲部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员持本⼈准考证和⾝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负。
  (⼆)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12⽉29⽇,分别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员可⾃⾏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为《⾏政职业能⼒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2014年1⽉下旬在重庆领导⼲部考试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员中,各区县(⾃治县)分别按“985”、“211”⾼校和其他⾼校选调名额3:1的⽐例,由⾼到低次序确定⾯试⼈员,如最后⼀名成绩并列,则并列⼈员同时进⼊⾯试。如“985”、“211”⾼校或其他⾼校报考同⼀区县(⾃治县)笔试合格⼈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员全部进⼊⾯试。
  (三)⾯试。对进⼊⾯试考⽣组织统⼀⾯试,重点测试⾯试⼈员的综合分析能⼒、语⾔表达能⼒、组织协调能⼒、举⽌仪表等。⾯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员。⾯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重庆领导⼲部考试公布。
  (四)体检。各区县(⾃治县)分别按“985”、“211”⾼校和其他⾼校考⽣综合成绩(计算⽅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2×60%+⾯试成绩×40%)由⾼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员。如最后⼀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政职业能⼒测验》、
《申论》考试成绩⾼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国⼈部
发〔2005〕1号)、《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的通知》(⼈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由考⽣本⼈承担。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员进⼊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责任由考⽣⾃负。
  (六)公⽰。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员,并在重庆领导⼲部考试公⽰7天。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职位  (七)签订协议。公⽰⽆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本⼈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先按“985”、“211”⾼校或其他⾼校在报考同⼀区县(⾃治县)的⾯试合格⼈员中,按综合成绩由⾼到低次序进⾏调剂。如不能满⾜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确定调剂办法。
  四、其他事宜
  (⼀)新录⽤⼈员试⽤期1年,试⽤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续;不合格的,取消录⽤资
格。选调⼈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作,研究⽣⾄少在村(社区)⼯作1年,⼤学本科⽣⾄少在村(社区)⼯作2年。根据⼯作需要,博⼠研究⽣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研究⽣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学本科⽣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的出版物、上卡等,均与本次考试⽆关。请考⽣提⾼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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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格审查咨询:详见报考区县(⾃治县)(见附件1)
  2.政策咨询:023-******** 63896516(传真)
  3.上报名和考务咨询:023-******** 63896871(传真)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