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5选调生考试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1月10日,在重庆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统一设置考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2015年1月下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4年12月11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5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
5.截止2014年12月1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400名,其中面向全国“985”、“211”高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其他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各职位招录名额详见附件1。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招录指标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未达到3: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向报考区县提交参加面试确认书,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向报考区县提供书面说明。若进入面试人员因放弃而出现
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面试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对参加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布。
体检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职位
各区县(自治县)分别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事宜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1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