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教育局文件
仙教20102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福州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
信息迟报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福州大学甲型仙游县教育信息网H1N1流感防控信息迟报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闽教体[2009]5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并准确、及时、规范地上报甲型H1N1流感晨检情况。现结合我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积极应对
当前是流感高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各学校的领导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不可有任何松懈和麻痹思想,坚决克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绝不能有走形式的现象出现。
二、层层落实  完善机制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晨检制度和体温测试制度,并做好因病追踪登记制度等工作,及时上报晨检结果,晨检结果的数字尤其是晨检的缺勤数、发热数和甲型H1N1I流感病假中发热伴流感样数要核准。在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下,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学校聚集性的疫情,各学校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科学防控  加强督查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防控,学校一旦出现疫情要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疫情处置工作,科学合理地实施
停课等措施。要加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大薄弱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若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查追究相关责任。
00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  流感  通报  通知
  仙游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18日印发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体〔200958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福州大学甲型H1N1流感
防控信息迟报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1127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疫情发生后,省领导做出批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及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多次赶赴阳光学院,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进行指导,防止了疫情在该学院的进一步蔓延、扩散。
经查,在此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能落实晨检制度,并每日向福州大学进行零报告和日报告,但福州大学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部门和相关人员曾有一度未按我厅和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晨检情况上报我厅,导致信息迟报。鉴此,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大学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福州大学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我省仍处于高发期,学校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学校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工作预案,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信息报告制度,
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区、高校同一学院)一周内发现10例及10例以上发热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校要立即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阻断疫情在学校的蔓延、扩散。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流感  通报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12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