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二十期知识点: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此知识点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以及向中国特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党要实现的三大历史任务是一、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我国社会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在文化上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
新生的共和国面临着两大任务:一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彻底解决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的矛盾;二是动员人民努力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破败的国民经济。
19506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制订了党在建国初期的战略策略方针,不要四面出击。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而应该集中力量向国民党残余势力、封建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进攻。具体做到第一,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第二,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第三,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第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开始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三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实际上也已经开始实行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第二,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第三,引导个体农民在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二、选择社会主义道路
  工业化的任务和发展道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第一项历史任务的基本实现。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即为实现第二项历史任务而奋斗,被突出地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提出了国家工业化的任务:进行经济建设,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选择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和条件
  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
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
三、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
1953年新中国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6年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任务。
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后,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3年提出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区别。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公私合营。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意味着国家对资本家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这表明我国已经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得到了全面的确立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即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就使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比资本主义更好更快的现代化发展速度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