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语文评价方案         
一、评价的依据
语文课程评价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突出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形成性评价和综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而且应加强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实施评价,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的相互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要让学生家长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评价时,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要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考试只是评价的方式之一。
二、评价的对象
三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价的内容
学习兴趣、学习习惯、识字、写字、阅读、口语交际、习作、
四、评价实施方法。
1、学习兴趣通过课堂观察和师生评价对学生上语文课的参与度、是否喜欢读课外阅读进行评价,
等级划分标准为:
A:参与积极,课外阅读广每学期两本课外书
B:参与较积极,课外阅读较广
2、学习习惯通过师生评价和平时记录对学生的读写姿势是否正确,是否爱惜学习用品、专心听讲、积极发言、勤于课内外阅读、自主预习复习、勤查字典、主动识字、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写钢笔字、等进行评价,其中等级划分标准为:
A:习惯好
B:习惯较好
C:一般
3、识字写字通过平时听写和集中抽测对学生是否能准确认读汉字;是否能按笔顺正确书写汉字;是否能把字写端正、匀称;是否能学习写钢笔字和毛笔字;有无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进行评价,采取识(60%)写(40%)结合的方式得到综合等级,其中等级划分标准为:
A:书写漂亮、识字正确率90%以上
B:书写较漂亮、识字正确率80%以上
C:书写一般、识字正确率60%以上
4、阅读通过课堂观察和集中抽测对学生能否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背诵指定的课文,复述课文,分角朗读课文。能否默读课文,不出声,不指读,一边读一边想。能否能联系语言环境和生活实际,理解常用词语的意思。能否联系语言文字理解课文内容,想象课文所描绘的情境,知道课文的大意。能否按要求预习课文。能否阅读程度合适的少儿读物,了解主要内容进行评价,其中的集中抽测可用单元练习中的阅读进行评价,等级划分标准为:
A:流利、有感情、能力强
B:流利、较有感情、能力较强
C:能读通顺、能力一般
普通话等级
5、口语交际通过课堂观察和集中抽测对学生能否认真听,能否听懂别人说的话和事并是否能转述,能否讲述课文所写的故事;能否在看图或观察事物后,用普通话说几句意思完整、连贯的话。能否用普通话回答问题,做到语句完整意思连贯;是否愿意与别人交流,语句比较通顺,态度大方,有礼貌。讨论问题是否主动发言,说清楚自己的意思进行评价。其中集中抽测由学生在教材中任选其一进行交流,等级划分标准为:
A:普通话流利,表达准确,听的习惯好
B:普通话较流利,表达较准确,听的习惯较好
C:基本能用普通话表达基本准确,有听的习惯
6、习作通过平时习作和要求习作对学生能否留心周围的事物,乐于书面表达交流。能否把
自己看到、听到、想到做过的写明白;是否能够使用逗号、句号、问号、叹号,基本会用冒号、引号、顿号进行评价。其中集中抽测由学生在教材中任选其一进行交流,等级划分标准为:A 语句通顺,中心明确            B  书写整齐            C  标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