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理程师违规⾏为的处罚
  监理⼯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对于监理⼯程师的违法违规⾏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政处罚。监理⼯程师的违规⾏为及相应的处罚办法,⼀般包括以下⼏个⽅⾯:
  (1)对于未取得《监理⼯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监理⼯程师名义执⾏业务的⼈员,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取缔,并处以;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对于以欺骗⼿段取得《监理⼯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员,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将吊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情节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
  (3)如果监理⼯程师出借《监理⼯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和注册。
  (4)监理⼯程师注册内容发⽣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续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可能受到的处罚。
  (5)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将被注销其《监理⼯程师注册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
到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
  (6)对于监理⼯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为过失,产⽣不良后果的,《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监理⼯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执业1年;造成重⼤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不予注册。
  对于监理⼯程师在安全⽣产监理⼯作中出现的⾏为过失,《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未执⾏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执业3个⽉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安全事故的,终⾝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注册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