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5篇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签章)联系人:办公电话:
  通信:E-mail:
  单位性质
  □国企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机关□部队□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
  □中初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科研助理□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乙方学生姓名:性别:学号:专业: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应保证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应录(聘)工作岗位的情况,现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应保证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现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双方互为确认对方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并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建立劳动人事就业关系的依据。
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系统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自报到之日起年,工作岗位为,工作地点为,报到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前,报到地点为。
  四、乙方被录(聘)用后,乙方试用期为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
  元,在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起薪为元。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落户问题,乙方户口迁往落户;
  七、甲乙双方就乙方因录用为公务员、升学(留学)、参加(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达成如下约定:
  八、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就业意向协议书
  甲方:
  乙方(毕业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就乙方通过甲方校园招聘笔试及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就毕业后相互选择达成以下一致:
  一.背景:
  1.甲方是从事__________企业,本次甲方进行校园招聘,接收考核合格的__________人
才。
  2.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乙方决定毕业后进入甲方工作。
  二.有关约定:
  1.报到时间:
  1)甲方拟接收学校专业(学号)的________届毕业本科生毕业后到甲方公司工作。
  2)乙方须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到甲方公司报到。
  2.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1)试用期:_____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含)至_____年_____月。
  3)正式劳动合同应在乙方报到后内签订。
  3.工作地点和待遇:
  1)工作地点:__________
  2)待遇:第一年的税前年收入在人民币元至元人民币之间,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
  3)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三.意向书终止: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1)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未经甲方许可未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
  3)方安排的统一入职体检中被认定不合格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内未到甲方公司报到或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五.纠纷解决:
  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甲方不为乙方保管档案及转调户口,乙方对此已了解并无异议。
  本意向书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2
  为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范围,报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毕业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者,在其报到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与学校协商征得同意,可将其退回学校;超过一个月的由用人单位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