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培训理论研究的综述
摘要:培训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员素质、促使组织适应社会要求的重要途径。因此,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不仅有利于其个人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适应政府行政职能转变需要、最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服务质量要求的保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大量相关文献的研究,指出人力资本、公务员培训理论的发展过程,说明培训在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做到人与职位相匹配,实现组织目标的重要性。我国在公务员培训理论的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培训操作不到位,内容不恰当,“官本位”、“关系本位”等问题的长期存在使得培训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本文通过对根源、理念、对策等研究成果的梳理,为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提供相关理论依据,也为下一步进行实证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人力资源 公务员培训 问题 对策
Summary on The Civil servant training
Abstract: Training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investment in human capital,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way to develop human resources,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ersonal, and promote the organizat
ion to adapt to social demands. Therefore, training of civil servants is not only beneficial to their personal qualities and ability to the full development and advancement, but also the guarantee to adjust to the changing needs of the administrative functions and ultimately the public of government services to meet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In this paper, a large number of relevant literature on the study at home and abroad, Pointed out that development theory of human capital, Civil Service Training , explaining the importance of training in enhancing the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of the civil service, so that people with jobs to match the achievement of organizational goals.China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ivil service training in theory, but because of the training operation is not in place, the content is not appropriate,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official standard", "relationship based". These long-standing issues make the trainings difficult to achieve the desired results.
To sort out the root causes, ideas, responses and other research results, in order to provide relevant theoretical basis for an improved civil service training system, and also for further empirical research reference.
Key words: human resources  Civil servant train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1、现代培训理论的背景
(一)国外背景
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很早就将投资于人的有用才能的价值作为资本看待。在19世纪末,许多经济学家(李斯特、马歇尔)也开始将人的技能和能力看作是一种资本,马歇尔指出“所有投资中,最有价值的投资是对人本身的投资”。虽然直到二十世纪初才开始有了培训的概念,但是培训理论正是基于人们对人才这一资源的重视而发展起来的。
  培训理论最初起源于心理学与科学管理领域。美国古典管理学家弗雷德里克·温·泰勒在1911年出版的《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中首次提出培训的理论。泰勒认为,培训是进行科学管理应遵守的普遍原则,他指出我们应该“科学地挑选工人,并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和使之成长”。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也提出“官僚行政组织中的理想的组织模式中的一个特征就是“所有的组织成员都是依据经过培训、教育或正式考试取得的技术资格选拔的”。他认为作为理想
的组织,组织成员必须要通过参与培训和考核,只有具备了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成员才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才有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当时的培训理论是比较简单的,基本只是停留在对人员的选择、技能提升等内容方面的研究,但正是这些早期的理论奠定了后来各国公务员培训理论的基础。公务员培训是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然而公务员培训作为一项完整制度的确立要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国外己基本形成了完善的培训机制。Engenijuschlivichas指出:法律条文确定着公务员队伍的地位、服务原则,应从公务员培训的制度层次来考虑公务员培训的机制问题。而我国早期培训思想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的。
像美国心理学家艾伯特·班杜拉公务员考试有必要报培训班吗(A.Bandura)在二十世纪50年代提出的社会学习理论。他指出人们通过观察周围环境中那些值得信赖的知识渊博的人的行为而进行学习,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才能有效的应对职位中出现的新问题,这也可被视为培训的一种。对此有学者认为在培训方式上,30 %的时间在课堂 ,70 %的时间作各种实践和操作性训练是很有效的方式。 
  随着世界趋于和平,经济飞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培训的理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学者们开始将培训作为一个系统。汉弗莱的“集体培训理论”使公务员培训理
论取得突破性进展:他提出了从整个组织发展的角度去考虑的“集体培训”理论。他认为一个组织应从整个组织去考虑培训计划,集体培训的过程就是改变组织行为的过程。
  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采纳了“终身教育”的概念。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Paul.Lengrand)的《终身教育引论》问世以来,终身教育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逐渐成为各国改革成人教育和学校教育并使之一体化的基本指导理论。雷蒙德·A·诺依教授在《雇员培训与开发》一书中揭示了学习过程。
    二十世纪后半叶,全球更是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很多国家政府和优秀企业都积极投身于这次热潮中。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创建学习型组织已成为势不可挡的全球性潮流。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教授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中的全面阐述学习型组织。即依靠对成员的教育培训,使每个个体、组织以及整个社会在共同愿景的基础上,不断自我修炼、改善心智模式,修炼团队学习,进而掌握系统思考的真谛,最终走向学习型组织,实现培训、学习和工作的有效融合。马库德(Marquard.1996)也在“新学习”概念中提到,今天公共组织管理者和公务人员面临的是一个快速变迁的社会,过去被动式的学习已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具备新的学习能力是公务人员人力资源发展的核心,
培训亦进入全新的领域。正如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所说:“在这个时期成功的组织要解决两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把办公室与教室连在一起。”
(2)国内背景
  19375月,在《为争取千百万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报告中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干部标准问题,要求根据标准有针对性提高干部的素质。只是在当时我国关于培训的思想还仅仅处在朦胧的状态。
  作为国内改革开放第一人,在60年代初,也向全党提出了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条具体标准。他指出实践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要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锻炼人才,并在实践中使用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
直到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199665日《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条例》的颁布,才真正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正式形成,与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一起成为我国人才培训的主要制度。而在此之前,都是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为参照的。
  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更是强调了要树立教育培训观念,在提高全体人民的
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加大对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投入,优先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促进人才总量同国家发展的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人才培养机制同各类人才成长的特点相适应,人才素质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人尽其用。公务员培训被作为一项人才再塑造的有效手段,正日趋完善。
与此同时,自1993年正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我国在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考核、录用、奖惩、晋升、辞职辞退等方面分别出台了一 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在培训制度方面出台的法规主要有:《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1995921)、《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199665)、《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1996731)、《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制度的通知》(1999624)、《关于试行公务员丛层锻炼导师制的通知》(20001110)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427日通过,200611日起施行)
国务院颁布的《2001年一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显示出对培训法制的重视。“纲要”指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的管理办法,以及培训施教机构资 格认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等,逐步做到依法培训.
  随着培训研究的深入与进一步的开发,关于培训的定义也越来越倾向于模糊传统上教育、开发、培训的分界,树立一种大培训的观念。比较认同的定义是:由组织提供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与学习,旨在改进雇员的知识、技能、工作态度和行为,从而使其发挥更大潜力以提高工作质量,最终实现良好组织效能的活动。
2、公务员培训理论与效率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多种力量的持续冲击下,特别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提高以及民主意识迅速增强的冲击下,以韦伯科层化为核心的传统公共行政范式的生存日趋瓦解,正在形成的新社会环境超越了科层化政府功能正常发挥的权限状态,使科层化政府在履行政府职能及功能方面故障百出,科层化政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可信赖性因而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状况表明,传统公共行政范式已经日暮西山。
  政府转型,角转换势在必行,对此有学者提出“政府的角将定位于确保公共利益居于支配地位,即确保这些解决方案本身以及公共问题解决方案的产生过程都符合民主规范和正义,公正与公平的价值观。”
  但这并不就意味着政府的作用在减弱,事实上在全球化的今天,反而是增强了。只是我们关注的不再是“大政府还是小政府”,而是政府是否有效,换句话说,我们需要更好的政府治理。许多政府领导人和公务员都在不断地努力寻好的方法。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一支训练有素,以良好行为提供服务的官员队伍。”是证明政府是否有效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依据。传统公务员模式的低效性显然是应付不了当今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的,那么如何才能有效的做到提高公务员执行的能力呢?培训无疑是最优选择,培训是公务员掌握专业工作技能,明确业务行为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