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3.16
【字 号】内人社发[2011]87号
【施行日期】2011.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1〕87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以来,我区金保工程建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统一建设、服务为本、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总体要求,以网络互通为基础,以统一软件为核心,以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充实服务功能,推动跨地区应用,逐步实现在全区范围的“一卡多用,一卡通用”,自治区将开展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自治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以“精细管理,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目标,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系统及应用服务体系。2011年上半年,建成全区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和自治区、盟市两级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发行符合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范,全区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为突破口,在社会保障、金融支付等领域开展应用。至2012年底,初步建成面向全区城乡居民、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使用、跨地区应用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所有服务对象,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和“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建设目标,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上下协调的原则,自治区、盟市两级分别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卡建设和管理。在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会保障卡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预留未来应用拓展空间。建设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应与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做好衔接,同时对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外的应用提供开放的接口和读卡终端标准。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不再发放功能单一或功能重复的其他智能卡(IC卡)。整合自治区已有建设成果,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应用系统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统筹兼顾,服务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类资源参与建设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商业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方便众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各类公共服务业务。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社会保障卡卡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348号)要求,自治区重新设计了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面样式(见附件),将在全区统一制作发行。
  (二)制定统一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结合我区社会保障卡定位和特点,
将统一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技术指南》,在社会保障卡文件结构、容量、读卡终端、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方面统一全区技术标准。
  (三)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依托自治区金保工程专网和自治区、盟市数据中心,建设全区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和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以全区数据集中模式部署在自治区数据中心,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发行、注销、查询及密钥管理等功能。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与各盟市业务应用系统同级部署,与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提供社会保障各项业务服务。
  (四)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做实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核心应用,逐步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和跨地区应用,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五)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使用认证系统,配置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卡以及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对社会保障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卡安全系统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全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卡发行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统一制作和发行。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协调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地区应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划,做好本盟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制定本盟市社会保障卡发卡计划和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负责本盟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和管理工作,使用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的补挂失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障卡建设是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各盟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会保障卡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健全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加强协调、指导,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建设和应用中的重大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与应用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数据整理。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对基础数据质量要求较高,自治区将制定
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基础数据整理规范》,指导盟市做好社会保障卡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盟市要按照整理要求,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切换和应用,提前做好“五险”基础数据整理,为发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提供数据支持。
  (四)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各盟市已发放的原社会保障卡继续使用,自治区将有计划地开展替换工作。盟市要做好新旧社会保障卡并行和过渡期间的发放、管理和应用工作,确保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卡面样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