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偏低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以**市为例
工资收入是职工以劳动换取工资报酬的主要形式,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是劳资双方的基本要素,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但市场调节也有其弱点和缺陷,这就需要坚持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在中国已基本确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数是通过劳动市场建立双向劳动关系,企业对工资的分配多数通过市场完成,而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供应大于需求,如果单靠市场调节那么很多劳动力资源的工资都不足以弥补物价上涨的幅度,相对而言,即使工作微涨,也是实际购买力下降。所以国家应该通过调控手段,如行政手段、法律法规等对工资的良性增长有些许规范,以便于形成工资增长的良性机制。但国内企业大多仍停留在靠压低工人工资获取高额利润的时期。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007年开展了全国第六次职工调查,由于全总的调查将“职工”范畴扩大到了私有企业,
由此调查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是16395.48元,其中普通工人的平均工资是13870.56元,这比国家统计局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口径所统计的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24932元要低44.4%。全总第六次职工调查还发现,72.4%的普通工人收入低于全国职工平均收入,普通工人中55.5%的人工资收入低于1000元(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1]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之后,“涨工资”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改善民生、促进企业发展、提升职工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市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也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增幅不大,仍处于偏低水平,这与党的十七大关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水平相距较大,已经引起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高度重视。本文结合全国整体情况及我市的一些具体情况,就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偏低问题进行一些分析与研究。
一、**市普通职工收入的基本情况
2009年,我们**市总工会对**市主城区和各市(区)132家企业的1400名普通职工(含企业一线职工、农民工以及垂直单位的劳务派遣工)进行了调查,调查反映,我市普通职工工资
呈现以下特点:国有企业好于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非公企业中,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成的非公企业好于新建的私营企业;科技含量高的新兴行业好于轻纺、商贸、物资等传统性行业;规模企业好于小型企业;企业主民主意识浓、法制意识强的企业好于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好于未建制企业。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企业普通职工的工资存在以下基本特点:
(一)分配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内部分配的自主权已经得到全面落实,传统的级别、技能等基本工资制度有所淡化,大多数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并出现了一岗一薪、协议工资等多种新的薪酬分配形式。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基本工资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与效益或者考核挂钩的浮动收入及其它收入逐步在工资分配中占据重要位置。从被调查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看(多项选择),实行岗位工资制的有45家,计件工资制的30家,年薪制的21家,计时工资制的20家,其它工资制度的16家;一线职工收入分配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占22.7%,计时工资制的占15.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占34.1%,其它形式的占28.1%。
(二)工资协商机制正在逐步推开
近年来,**市政府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大力推进企业工资协商,由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市政府把推进企业工资协商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出台《**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市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奖励办法》,设立工资集体协商奖励基金,召开“谈工资协商,话共建共享”企业家论坛,工资协商推进会、汇报会、成果展示会、经验交流会等措施,强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到2008年滴,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有8098家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91%,覆盖职工64万多人,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96%。据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同比增资14.5%、15%、22%。职工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近九成被访者参加了企业工会组织,有半数职工表示本单位已经建立工资协商制度,38.6%的被访者表示企业职工参与了内部劳动定额的确定。
(三)普通职工的工资存在“三低”现象
1、与社会平均工资相比偏低。**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5699元,人均月收入2142元。如果剔除机关公务员、垂直单位职工、企业管理人员,从我们对1400名普通职工的调查统计,普通职工人均月收入仅为1287元,其中还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等,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785元,这些普通职工中43%的职工月工资只有700-800元。
2、与周边城市相比偏低。这几年,**市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一直低于周边的扬州市。
扬*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对比表
天津公务员工资一览表
年度
**
全省
排名
扬州
全省
排名
扬*
差距
2003
11529
11
13674
8
2145
2004
13145
11
16099
8
2954
2005
15090
10
18165
8
3075
2006
17309
10
20847
7
3538
2007
21268
10
24286
7
3018
2008
25699
10
27314
7
1615
3、与企业管理人员相比偏低
据调查统计,企业普通职工与中层管理人员的平均收入比为1:1.85,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平均收入比为1:2.33。
以上“三低”现象的存在,导致当前普通职工对工资状况总体不满意。
二、当前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根据岗位和贡献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的微观分配机制,已经在**市大多数企业内部形成,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逐步被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所取代,企业收入分配开始明显向管理、技术等关键岗位倾斜,职工工资收入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结合全国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当前的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存在一些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职工整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15元上升到2005年的18405元,增长近30倍。但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横比工资水平过低的状况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
1、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低且持续下降。从全国看,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年下降,1991年为15.3%,1996年为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下降到11%(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的职工数指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约1.1亿,尚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等),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只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为7.09%,并有6个省份在5%以下。2000年至2008年我市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下降,到2008年仅为4.8%左右。
2、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过低。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我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企业蓝皮书数据显示,1990-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降低了12个百分点。2009年全总就职工收入所作的专项调查也显示1997至2007年,在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
3、企业职工工资占企业运营成本非常低,出现利润侵蚀工资。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2007年企业蓝皮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
同时提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目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工业领域也是如此。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资总额是企业利润的2.4倍,到2005年降到了0.43倍。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是4.3%,到2006年提高到了21.36%。[3]所以,可以说企业利润的大幅增加在相当程度上是以职工的低收入为代价的。这不仅表现在非国有企业员工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上,而且也表现在国有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等体制外员工上。
(二)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
2005年全国总工会对10个省份中的20个市(区)1000个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1万名职工的问卷调查,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中,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比上一个三年(1998年-2001年)增加了28个百分点;只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占34.2%,比上一个三年(1998年-2001年)增加了14.6个百分点。更有甚者,还有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查还发现,2002年-2004年三年中,港澳台企业年均效益增长33%,而职工工资增长为零,企业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职工收入上没有一点体现。[5]而据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天津等5个城市的纺织企业调查,90%的企业职工工资三年分文未涨。2009年全
总就职工收入所作的专项调查显示,工资增长仍然低于经济增长。2002至2009年,GDP年递增幅度10.13%,职工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8.18%。23.4%的职工5年间未增加工资。[4]对照全国情况,2005年至2007年是**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及财政收入大幅提高的三年,也是企业微观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时期,但调查却发现,由于大多数企业的工资增长机制尚不健全,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并没有得到合理较快的增长。接受调查的81家制造业企业,最近两年中利税总额年均增长21.3%,利润总额年均增长31.6%,而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率仅为8.9%,大大低于企业效益及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相比,则分别低了5.9个、9.7个百分点;在对1400名企业职工的问卷调查中,许多职工表示自己的收入和几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增加,有320名职工表示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给自己调整过工资,持这种观点的人占到调查总人数的32.1%,其中制造业企业职工在三年中没有增加工资的比例更是达到42.1%。
(三)企业普通职工与中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