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18
∙【字 号】皖政秘[2012]297号
∙【施行日期】2012.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皖政秘〔2012〕2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纲要求和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突出民生,破解难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两纲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了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56个实施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各项工作中当好表率,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安徽省实施2001年-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安徽省实施2001年-2010年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6个)
(一)先进县(市、区)(12个)
长丰县人民政府、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利辛县人民政府、怀远县人民政府、太和县人民政府、全椒县人民政府、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繁昌县人民政府、泾县人民政府、铜陵县人民政府、怀宁县人民政府、歙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44个)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妇联、省残联、省扶贫办
合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合肥市统计局、淮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淮北市委组织部、亳州市教育局、宿州市妇联、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蚌埠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蚌埠市教育局、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公安局、淮南市统计局、淮南市妇联、滁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六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马鞍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马鞍山市卫生局、芜湖市统计局、芜湖市妇联、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局、池州市统计局、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市妇联、黄山市科协
二、先进个人(100人)
张 璐 省高院机关党委科员
黄 洁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主任科员
张旭东 省民委民族二处处长
唐庆美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调研员、打拐办负责人
陈 勇 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主任科员
牛海燕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卜建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 洁 省农委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陶春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主任科员
黄存忠 省林业厅科技处主任科员
杨美娟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副处长
索志强 省国资委众工作处副处长
蔡维燕 省体育局体处副调研员
韩宗明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主任科员
张晓云 省新闻出版局审读室编辑
张 翎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主任科员
朱 颖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主任科员
刘 峰 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曹晓明 省妇联法律顾问处主任科员
王世保 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傅苏林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所长、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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