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
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责任制
第一条  为确保中央,省、市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快速发展,根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建立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责任制。
第二条  党委书记责任。
(一)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总责。
(二)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专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会议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三)牵头研究中央、省、市党的代表大会、全会等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支持和督促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做好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相关工作。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分析研究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校长、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对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对学校行政方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负总责。
(二)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校长专题会、校长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对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受党委书记委托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专题会议等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三)牵头研究学校行政工作方面对上级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支持和督促副校长在分管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做好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相关工作。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分析研究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对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二)在分管领域内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受党委书记委托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专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等对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三)按照分工和党委书记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牵头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委副书记(四)支持和督促党委委员在分管领域抓好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做好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相关工作。及时发
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纪委书记责任。
(一)对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监督责任,对上级党委、纪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二)在分管领域内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三)按照职能职责和党委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牵头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配合并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抓好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监督其他部门、学院做好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副校长、党委委员责任。
(一)对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工作方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二)在分管领域内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三)按照分工和党委、行政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牵头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配合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抓好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做好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