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会议制度
1.省委副书记适时召开党工委会议,会议由书记负责召集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负责人列席,党工委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
2.党工委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工委办公室汇总,经党工委书记审定,印发党工委成员。
3.党工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党上级党委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
(2)研究制定党委自身建设的方案和决定
(3)讨论决定非公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4)研究党组织的立、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5)研究其他需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工委会形成决议需经2/3以上党工委委员同意
5.党工委会由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及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6.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党工委办公室负责督查、催办,并向党工委书记或有关成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