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毕业前没有签《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
答: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应妥善保管个人《就业协议书》,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实现就业的,仍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签订的有效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
3。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
理服务: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因私出国政审;
(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6)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4。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过去称“派遣证”,是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报到证是一个人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
家工作者(俗称“干部”)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需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档案递转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5。《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凭证;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下联)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6。持《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的一般流程?
答:所有持有《报到证》的毕业生都须到《报到证》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一般流程如下:
(1)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报到;
(2)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由个人或单位办理);
(3)查询档案是否已转接到报到单位;
(4)实现就业、到接收单位报到的毕业生,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签订请参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7.毕业后应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答: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一般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只需持学校下发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如果需将户口迁至报到单位所在地,应持《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8。《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不可以。《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具有时效性,一般有效期限为60或30天,所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材料,需要通过机要转递,不允许个人携带和保管。
9.毕业生应怎样管理自己的档案?
答:毕业生档案是记载和证明毕业生学习经历的纸介材料,包括高考相关材料、在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毕业生毕业后要依据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工龄等。忽视对档案的管理,最终会给毕业生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1)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2)到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部门,如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局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全称;
(3)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4)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一般情况下,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主管部门,以保证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5)暂时没有到工作的同学,请在毕业前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部门,避免个人档案滞留在学校,超过期限变成“死档”。另外,建议同学们在进行档案托管时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档案托管单位给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障、职称定级和工龄计算、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10。申请出国留学,户口、档案应如何处理?
答:申请出国留学的同学,可以申请将档案、户口转往生源所在地,也可以托管在生源地以外的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
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
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
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12.在哪里可以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答:改派是毕业时已办派遣的毕业生改变毕业去向、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我省办理毕业生改派的唯一机构,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二楼,:0451-82353558—206,网址http://www。work。gov。cn
13.办理《报到证》改派需要哪些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改派,须持原报到证原件、原报到单位同意改派的材料、接收单位出
具的有效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订的有效协议书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改派,须持原报到证原件、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新接收单位的有效接收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由本人亲自办理改派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办理。
14。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派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三年内申请办理改派;毕业时落实具体就业单位,单位直接或委托其他机构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同学,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办理改派;毕业时落实具体就业单位,但是由于单位原因,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就业单位名称体现在《报到证》“备注栏”的,可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办理改派.事业单位政审流程
15.超出了办理改派的期限,该如何办理人事关系变动?
答:如果已超出了办理改派的期限,须进行人事关系变动的,可到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现人事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相关的调转手续。
16。怎样办理《报到证》丢失补发手续?
答:《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持上述材料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报到证》遗失的,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补办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证明》,该证明和原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省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具体流程参考当地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