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事件评述归纳
原油宝穿仓事件:
    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短期经济冲击等综合因素影响,国际商品市场波动剧烈。美国时间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为有效价格,由此触发“原油宝”事件。4月22日,在美油“负油价”出现的第二天,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持有多单未平仓的“原油宝”投资者需要以一37.63美元/桶的结算价来执行。这意味着,原油宝的投资者不但亏完了本金,还将倒贴银行一倍多的资金。
中行原油宝存在的问题:
1 )移仓问题。按照中行原油宝合约规则, 4月20日22 : 00启动移仓,但中行未成功移仓,导致客户巨亏。
2 )保证金制度以及基金法规成摆设。原油宝交易界面明确写明是"保证金充足率低于20%时,系统将按照单笔亏损比率从大到小顺序的原则对未平仓合约产品进行逐笔强制平仓。”但是事实是中行并没有强行平仓,此做法也是不符合双方的约定。
3 )原油宝的结算规则不清晰。如果按照4月21日凌晨5点北美原油的结算价来计算,那么在当晚22 : 00冻结客户账户的意义何在。如果在20日22 : 00结算,巨亏事件又是如何发酵的。
4 )类原油期货,风险等级产品认定问题。中行原油宝产品风险评级为3R ,属于中等风险。虽然不带杠杆,但是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沙特与俄罗斯低价竞争,导致原油价格的波动巨大,已经超越银行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要求,然而银行却将其与理财产品混在一起销售,是否涉及向不符合风险等级要求的客户开放买卖金融产品。
5 )风控以及风险提示问题。当晚遇到如此罕见的波动,在原油价格逼近0、甚至是负价格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原油宝产品是哪个环节失控,眼睁睁的看着价格跌至负值以下,最后以-37.63美元的史上最低价附近结算。
6)擅自删除交易记录。22日公告后,中国银行App原油宝操作界面内容被全部清空长达10小时,包括各类合约的行情、客户持仓情况、交易记录等均小时不见,还要重新签约保证金账户。
中国宣布疫情结束日期7 )隐秘的高倍杠杆。根据原油宝的交易设计,当出现结算价为负值的极端情形时,看似无杠杆
的产品反而会呈现杠杆无限放大的情形。举个例子,某人以20美元买入,按-37美元结算,只倒亏不到2倍;但如果是1美元的时候买入,按合约设计,还是按-37美元结算,亏损将达到37倍。今天网上更是流传一个极端案例 ,有人以0.01元的价格投入1万元"抄底”,结果结算价却是-266元,倒欠银行2.66亿,实际杠杆达到了2.66万倍。
8 )石油宝交易平台技术支撑不够:出现大规模交易或价格大幅度变动时,会发生宕机。
9 )应变能力不够:4月15日,在油价持续暴跌的背景下,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完成了交易系统底层代码的修改后,专门发布一个公告,提醒能源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存在负数的可能性。但中行的风控机制并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也没有对规则做任何改变。
中行角度:
在中行再回应原油宝穿仓事件中,中行应承担应有的责任,但绝不是网民们认为的“强行甩锅”。
自4月6日起,中行就通过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向“原油宝”客户多次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特别是4月15日以后,每日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约46%的中行客户收到风险提示,主动选择了平仓;也有54%中行客户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这场交易中,有大
赚一笔的做空投资者, 也就有了这些巨亏的投资者。我们都知道投资行业,收益越大,风险越大。巨亏的投资者舍不得放下巨额的利益,他们宁愿去赌一-把,只是没想到这场资本博弈输了,还输得很惨。这都是投资者的个人选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责怪中行,认为它是“强行甩锅”。
再者,当初签订的《交易协议》中明确,银行方面会每日不定时对客户交易专户的保证金充足率进行估值。客户保证金充足率不足50%时,银行将通过核心系统中客户预留信息的手机号码通知客户。当客户交易专户中保证金充足率下降至50%以下、20% (含)以上时,交易系统将发出提示短信,提醒客户追加保证金。当客户交易专户中保证金充足率随着市场变化下降至银行规定的最低比例20% (含)以下时,系统将按照“单笔亏损比率从大到小顺序”的原则对客户未平仓合约进行逐笔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充足率上升至20%以上为止。当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21日暴跌为负,多头客户基本爆仓的时候,中行原油宝若为合约最后交易日,则交易时间为8: 00-22: 00,超过22: 00 银行不会进行强平操作,而保证金是在昨晚十点后跌至20%以下的。当市场价格不为负值,多头头寸不会强制平仓。而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由银行完成到期处理,也不再盯市、强平。
国内最高金融管理机构角度:
国内最高金融管理机构提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
5月4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银监会角度:
银监会曾对中行开展衍生产品交易做过明确批复。2004年,银监会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表示,“你行应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集中于少数优势交易品种为客户提供套期保值服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银保监会对此风险事件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回应关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中国银行尽快梳理查清问题,严格产品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市场异常波动下应急管理能力。
专家角度: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陈欣认为,中行的“原油宝”在产品设计上可能存在三大缺陷,包括移仓交易设计不合理、仓位过于集中在单月、客户选择到期移仓或轧差交割时点不妥等。
对此,某不具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事情上,风控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后不能让投资者买单。我认为这是产品设计的重大漏洞。”
上述业内人士称,国内纸原油产品不交割原油实物,属于原油期货的衍生品,以现金的方式交割,类似被动型原油期货ETF基金,跟踪国际原油价格。该产品背后交易的标的是期货合约,设计产品时就应考虑流动性风险。做期货的人都了解,如果最后不交割,一定要流动性充裕的合约交易,比如做国内的期货,散户基本都集中在主力合约或者次主力合约,流动性不好的合约坚决不做,除非产业客户才会到期货市场去做非主力合约。原油宝服务对象是普通大众,理应为大众提供流动性最好的交易标的,这是在设计之前就应该考虑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