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续工作安排
公告
2015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根据《二〇一五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职位补报和面试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1.考两科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限汉族职位和族别不限职位为100分,其中报考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为95分;限少数民族职位为90分。
2.考三科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限汉族职位和族别不限职位为130分,其中报考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为125分;限少数民族职位为120分。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岗位拟招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各师及监狱系统的职位,按照拟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v)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1日-2日,每天10:00-赣州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
18:00(中午不休息)。
报考各师机关和各师监狱系统职位的资格复审地址附后。
考生注意:
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招录职位如果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日18:00。
2.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打印的《报名表》、1
寸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
提供相关证书;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
合格、201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
复审,至2015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
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兵团选派生”职位的,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及派遣文件;报考定向
招录“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应提供团场政
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报考定向招录在疆
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
项目办出具的证明(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有“双语能力”和“文字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视力检查,进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视力检查不合格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职位补报
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达到补报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1-3日补报“2015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
公务员考试无人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及无人进入资格复审职位”,并填写《2015年兵团招录公务员考试改报职位申请表》传真至报考
师人事局或监狱管理局(附后)。各师人事局、监狱管理局
根据补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进入资
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由
单位电话通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补报考生资格复审及递补时间:2015年6月4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