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加强⼲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和⾼等院校公开招聘5名⾼学历、⾼素质的⼯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下列⼈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
5、在读的⾮应届毕业⽣;
6、违反计划⽣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或者聘⽤为事业单位的⼯作⼈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应当实⾏回避。
(三)学历、年龄要求
1、学历:硕⼠研究⽣及以上学历,其中博⼠研究⽣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不参加⾯试,直接⼊闱调研;赣州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查询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期为2017年4⽉30⽇。
(四)岗位及专业要求
1、岗位: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研究室拟招聘⼯作⼈员3名,市统战⼯作“三会”联络办公室拟招聘⼯作⼈员2名。
2、专业:研究⽣专业要求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级学科)、中国语⾔⽂学、新闻传播学、⼯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
⼆、招聘程序
招聘⼯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调研、考察、体检、公⽰、聘⽤等程序进⾏。
(⼀)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5⽉11⽇起在赣州市⼈民政府和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党务公开等站发布招聘公告7个⼯作⽇。
(⼆)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5 ⽉22⽇⾄2017年5⽉25⽇,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式:报名者到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部科(赣州市市政中⼼1号楼1223室)现场报名。0797—8391065。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招聘⼯作⼈员报名登记表》(⼀式⼆份);
(2)⾝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学本科学历)、就业报到证(往届⽣)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等教育学⽣信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注意⼆维码有效期限在2017年 4⽉30⽇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3)近期两⼨同底彩⾊免冠照⽚5张;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作⼈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研究⽣须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和能如期获得研究⽣毕业证、硕⼠及以上学位证的证明材料,若仍未能如期获得研究⽣毕业证、硕⼠学位证的,则不予办理上编聘⽤⼿续,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对报名者进⾏资格审查后报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准考证》的,视为⾃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本⼈,请报考⼈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通知。未按时参加⾯试者,视为⾃动放弃。若参加⾯试的⼈数与招聘计划不到3∶1的,报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试采取结构化⾯试⽅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综合分析能⼒、逻辑思维能⼒和语⾔表达能⼒等。⾯试时间为每⼈20分钟,⾯试成绩满分100分。
⾯试⼯作结束后,根据⾯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按1:3的⽐例确定参加调研⼈员(与⼊闱最后⼀名成绩并列者⼀并列⼊)。
(五)调研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通知。集中⼀⾄⼆天时间,就相关⼯作进⾏调研。调研分⼝头汇报调研成果和撰写调研报告两部分,并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评分。按⼝头汇报调研成果分占30%、撰写调研报告分占70%⽐例合成调研总成绩。调研总分100分。
调研⼯作结束后,依据考⽣调研总成绩(⾯试成绩不带⼊总成绩),按1:2的⽐例从⾼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同⼀岗位拟录⽤⼈员末位同分者,按博⼠研究⽣、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硕⼠研究⽣、其他硕⼠研究⽣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同分的拟聘⽤⼈员学历、业绩条件均相同时,则按撰写调研报告成绩
从⾼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也按以上顺序递补。考察对象在有关媒体进⾏公⽰。
(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德、能、勤、绩、廉全⾯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规定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体检标准(试⾏)》(国⼈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3〕58号)等⽂件执⾏。体检医院由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时间另⾏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招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规定顺序依次递补进⾏考察、体检。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负担。
(⼋)公⽰
考察、体检合格者,在赣州市⼈民政府和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党务公开等
媒体公⽰15天。
(九)办理聘⽤⼿续
对公⽰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其聘⽤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后考⽣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规定顺序依次递补进⾏考察、体检、公⽰。公⽰结果不影响聘⽤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编聘⽤⼿续。公⽰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资格,空缺职位按规定顺序依次递补进⾏考察、体检、公⽰。公开招聘的⼈员按《事业单位⼈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试⽤期制度。试⽤期包括在聘⽤合同期内。试⽤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不合格的,取消聘⽤。
三、其他事项
对聘⽤的全⽇制博⼠研究⽣和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全⽇制硕⼠研究⽣,按照中共赣州市委⼈才⼯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关于⼤⼒引进⾼层次⼈才的若⼲意见〉的通知》(赣市才发〔2013〕2号)规定,向中共赣州市委⼈才⼯作领导⼩组申报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作由赣州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监督部门进⾏全程监督。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0797—8391065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1897
原标题:中共赣州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作⼈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