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健全和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26
【字 号】镇政办发[2010]178号
【施行日期】2010.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健全和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人社局和社会保障网(镇政办发〔2010〕17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关于健全和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健全和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基层创业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
作,根据人社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人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镇江市辖市区政府和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镇发〔2009〕38号)、《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意见》(镇发〔20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机构名称。将原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所统一更名为“××市(区)××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不变。原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统一更名为“××市(区)××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并增挂街道(镇)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创业指导服务站牌子。机构标牌由市统一规定,各地统一制作。
  二、合理配置人员。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的服务对象数量,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就业人口、用
人单位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配置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般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置1名工作人员,最低不得少于3人。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至少要配置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原则上由社区(村)主任或大学生村官兼任。
  三、统筹安排场所。各地要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硬件建设,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场所建设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并设立专门服务场所、职业指导室和创业(技能)培训教室。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场所建设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统一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场所由各地统筹安排解决。要配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服务器、网络)、办公设备、档案存放设备及其他设备(具体配备标准另行制定)。
  四、明确工作职责。(1)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和社会保障基本信息动态维护;(2)协助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政策;(3)开展创业帮扶和城乡困难体就业援助工作;(4)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加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就业管理;(6)配合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等服务工作;(7)开展离退休人
员社会化管理服务;(8)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 (9)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加强农民工监测,维护农民工权益;(10)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工作平台要摸清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用工底数,并按照实名制和动态管理要求,依托基层平台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信息基础台账,做到辖区内的城乡居民、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情况清。
  五、加强网络建设。各地要在现有就业信息系统联网的基础上,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村通”工程,加强街道(镇)平台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村级平台的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数据集中、职能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确保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业务协同处理,信息资源共享。
  六、加强人员培训。各地要按照建设一支专业化、多功能的基层工作人员队伍要求,建立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大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专职人员持有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达90%以上。要大力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采取公开招聘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平台队伍。
  七、开展星级创建。各地要根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开展星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市人社局将对验收合格的基层平台授予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称号(星级平台创建标准另行制定)。
  八、加大资金扶持。各地要将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京口、润州和镇江新区所属基层平台进行考核奖补(含省补资金),原则上每个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低于4万元,每个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不低于1.5万元;每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低于2万元,每个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不低于0.5万元(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各辖市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由各地确定。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地方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明确基层平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功能。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落实,街道(镇)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编制部门要协调解决好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机构、编制
问题;财政部门要落实基层平台建设所需各项经费,并加强对平台经费使用的监管和考核;人社部门要定期对基层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基层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同时,各地要特别重视撤村改居、万顷良田改造、拆迁工作等过程中基层平台的建设问题,基层平台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