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命名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激励先进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东北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命名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一、基本原则
行测每日一练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学校相关工作精神,在校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二至三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参评。
2.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参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院规的;
(二)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
(三)学习年限未满一年的;
(四)出国在外的(上一年91日至次年831日在国内的可参评);
(五)拖欠学宿费,未进行学年注册的;
(六)双学籍(与北京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金属研究总院联合培养)
(七)博士研究生中,第一导师非本校专职教师的。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
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命名奖学金金额根据当年情况而定。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处分纪录,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022年英语六级多少分算过  (四)学习勤奋、刻苦,各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组织机构
6.学院成立东北大学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命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建华;副主任委员:王业、刘晓霞;委员:沙海影、杜安、宋叔尼、祁阳、徐章润、李健、曹成有、李军、鲍青峰、一名学生(研一学生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
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司法考试几月份考试
8.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命名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上一年91日至次年831日成果,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东北大学理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及命名奖学金评定申请表》,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SCIEI检索的请提供检索页面纸质版和检索网址)、授权发明专利、授奖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一并上报学院学生办公室(二舍西278)。请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材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9. 补充赋分标准:
A. 本学年参加主要活动加分(所有活动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
扫雪活动:班级组织扫雪活动参加者每人加0.2/次。
校级活动及荣誉:参加比赛项目或者组织者每人加0.5分,多于二项的每人加0.7分,获
得名次每人再加0.2分(前三);参加活动者每人加0.5分(运动会观者半天0.25,全天0.25)。
学院活动及荣誉:参加者每人加0.2分,获奖者每人再加0.1分(前两名为获奖),参加活动者每人加0.1分。
优秀主题团日:团支书加0.3/次;参加成员加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0.2/次。优秀班级:主要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5分,校级0.3分;相关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3分,校级0.2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优秀党支部、团支部:主要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5分,校级0.3分;相关负责人市级及以上0.3分,校级0.2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算。
(其他校级活动参与者的加分参考以上规定)
      B.学科竞赛获奖加分
省级获奖: 有名次或等级者(不分等级的以最低等级计),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
分;有多项荣誉称号的第一项加权系数为1,其他项加权系数为0.5,省级获奖累计分数不能超过5分。
国家级获奖:有名次或者有等级者(不分等级的以最低等级计),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有多项获奖的第一项加权系数为1黑龙江省政府,其他项加权系数为0.5,国家级获奖累计分数不能超过江苏省公务员省考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