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信息政字第9号——————————————————————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奖励和支持综合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8〕3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7年和2018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援疆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016、2017年秋季入学、符合参评条件且尚未参评第三、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
因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设原因,本年度已转入网安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网安学院参评,博士研究生在信息学院参评。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社工证怎么报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在线输入分数查大学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一等奖  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三、奖励名额及分配原则
(1)奖励名额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学校根据各学院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综合确定。
2018年学校下达到信息学院的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名额为318人,其中一等奖32人,二等奖159人,三等奖63人,四等奖64人。
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名额为307人,其中一等奖31人,二等奖92人,三等奖92人,四等奖92人。
符合参评条件的2018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2017级秋季入学博士生评定总名额为44人,其中一等奖5人,二等奖12人,三等奖27人。
2016级秋季入学博士生评定总名额为36人,其中一等奖4人,二等奖11人,三等奖21人。
(2)名额分配原则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各学科(通信、信号、微波和电路,原信安)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确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名额向生源质量高、培养质量高的学科倾斜。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本人申报、导师同意、学科推荐和学院评审的原则,各学科初审申报材料后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委员会集中开会讨论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公示。二、三、四等由各学科按以下原则评审后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批后公示。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度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原则上,担任流动助教、助研和助管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实际情况量化,包括三个部分: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加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70%,科研能力占20%,综合加分成绩占10%。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员核实提供,综合加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考评办法见附件二。各学科依据自身特点,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加分成绩、科研创新成果以及导师意见进行奖学金评定。原信安学科未转入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由学科进行科研能力评分。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符合参评条件人数直接下达。博士研究生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本人申报、导师同意和学院评审的原则,凡申报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进行现场答辩,按得分高低和名额讨论确定一等和二等拟获奖名单,其余博士生自动获得三等。
四、评审组织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负责研究生培养的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办法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如遇人事变动,评审委员会相应调整。
五、评审程序
1、2018年10月11日-10月16日,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三),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评审委员会保留核实原件的权力。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申报一等学业奖学金的需在推荐意见中注明。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6日9:00-17:00。请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或者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2、10月17日-10月21日,各学科根据学院评审委员会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材料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3、10月22日-10月2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中开会,对申请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的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和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生进行现场答辩,并对各学科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进行复核和审议。
4、10月24日-10月26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5、10月26日-10月28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上报学校。
6、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7、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文件总体要求制定评审细则,按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评审条件。严格学业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
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关评审流程。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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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委员:张在琛、李久贤
副主任委员:黄永明、孙  威
委      员:陈晓曙、杨绿溪、樊祥宁、陈继新、陈立全、
金牛区教育信息网郭玉珍、左  晔、王  源、曹子建、韩磊鑫
秘      书:王小仟、王  源
本评审办法由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负责解释,仅适用于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四级 考试时间
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9日
附件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附件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加分细则
附件三: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主题词:信息学院 2018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抄报:
抄送: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东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