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苏州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2-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1.26
【字 号】铜府函〔2018〕196号
【施行日期】2018.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苏州产业园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J-02-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挂牌出让的批复
 
铜府函〔2018〕196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铜仁·苏州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2-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请示》(铜市国土资呈〔2018〕314号)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挂牌出让铜仁·苏州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2-0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地方案》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案)》,将经省人民政府《关于碧江区201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6〕477号)文件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5.4741公顷中的5.556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出让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出让年限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470万元。
  请你局接文后,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登记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
铜仁市人民政府网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