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市大数据办工作人员及课题组成员的函【法规类别】铜仁市人民政府网115 【发布部门】82277 【发布日期】2016.07.19 【实施日期】2016.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抽调市大数据办工作人员及课题组成员的函 铜仁学院、铜仁职院,万山区、思南县人民政府,移动、电信、广电网络铜仁分公司: 为更好地发挥市大数据办统筹协调、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要求,由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