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4.05.16
施行日期
2014.05.16
文号
黔府发[2014]14号
主题类别
城市建设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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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4〕1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加大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着力集约、智能、绿、低碳、环保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影响和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城市运行安全、生态文明、节能减排、投资拉动效应明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就业推动,从2014年起,用4年时间,到2017年力争累计完成投资6200亿元,基本解决我省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一)基本建成畅通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人
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10平方米;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成投运,2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贵阳市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力 争达到50%;城市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数达到20个。完成投资5300亿元。
  (二)显著提升城市供水保障及排水防涝能力。设市城市和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5%。各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95%;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0%。完成投资250亿元。
  (三)稳步增强城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贵阳市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其余设市城市达到75%,县城达到60%;城市中压配电网联络率达到92%,供电可靠性达到99.957%。完成投资200亿元。
  (四)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生态环境质量。贵阳市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其余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分别达到90%,县城分别达到85%;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平均利用率达到20%,生活垃圾资源
化平均利用率达到30%。完成投资200亿元。
  (五)初步建成“智慧城市”支撑架构。实施“宽带贵州”行动,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无线宽带全覆盖。3G/LTE网络覆盖全省城市。基本建成1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区、县);设市城市建成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基本建成省级数字化城管监控管理中心。完成投资100亿元。
  (六)加快构建城市生态园林绿地系统。城市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新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完成投资100亿元。
  (七)基本形成地下管网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网管理制度,设市城市建成城市地下管网动态信息系统,至少建设一个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四定三集中”的原则,明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实施“道路、供排水、能源、环境、信息、园林、综合管网”等七
大工程,完成20项重点任务(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见附表)。
铜仁市人民政府网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建设。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打通断头路,拓宽小街巷,建设一批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快速连接通道以及城际干道连接工程。到2015年,新增城市道路1200公里。到2017年,总计新增城市道路3000公里。
  2.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2014年完成一轮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2015年全面完成城市病害危桥除险加固改造。设市城市2015年建成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3.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贵阳市轨道交通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1号线,2015年开工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及贵安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序开展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研究工作。
  4.大容量地面公交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和换乘枢纽、首末站、公交停车场、综合服务站等辅助配套设施布局,延伸公交服务进社区,合理配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到20
15年,贵阳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0%以上,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8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40%以上。到2017年,贵阳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5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72%以上,其余8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2标台,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50%以上。
  5.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设市城市新建及改扩建的主、次干道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新建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城市主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应增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到2015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人行道坡化改造率达到60%,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40%。到2017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人行道坡化改造率达到80%,其余设市城市和县城达到60%。
  6.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广场、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在客运站、火车站、机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交通枢纽附近配套建设公共停车场,推动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设市城市新增至少2个公共停车场,县城至少新增1个。
  7.城市绿照明设施建设。加快改造路灯照明和夜景照明工程,新建城市道路照明及夜景照
明全部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到2015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到2017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完成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其余建制市和县城完成主干道路灯节能改造。以2010年底为基数,城市道路照明节电率达到20%。
  (二)加大城市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改造力度
  8.城市供水设施及输配管网建设改造。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老旧供水管道的更新改造,合理配置完善供水管网,按照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保护与水质监测,配备安全可靠的应急备用水源。到2014年,设市城市建成省级水质监测站。到2015年,新增及改造城市供水设施规模18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3000公里。到2017年,总计新增及改造城市供水设施规模400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6600公里。
  9.节水型城市建设。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编制城市节水规划,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管理。到2017年,遵义市力争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每个市(州)有1个以上县(市、
特区)建成省级节水型城市。
  10.城市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优先安排社会要求强烈、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建立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城市防洪设施,健全预报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措施。设市城市2014年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县城2015年完成。到2017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应建立城市排水防涝数字化管控平台,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