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网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2.08
【字 号】印府办发〔2017〕3号
【施行日期】2017.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印江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贵州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47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府
办发〔2016〕12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县为主、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为原则,在“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营养餐”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和新途径,保证全县“营养餐”规范、安全、科学、营养,在2017年底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面提质升级,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发展,为农村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食堂建设标准化。2017年底,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标准化食堂共40所,按标准配齐食堂工勤人员,实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率100%。推进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到2020年底,所有中学和1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均达到“B”级以上,学生食堂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二)管理手段现代化。深化“营养餐智慧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营养餐”
云平台)管理建设,2016年底,已全面实行“营养餐”云平台管理;2017年底,所有学校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和“营养餐”云平台管理提质升级,“营养餐”管理实现现代化。
  (三)配餐食谱科学化。2016年11月起,全县统一制定配餐食谱4套以上供学校按周轮换使用,做到供餐科学、安全、营养。
  (四)饮食文化多元化。2016年11月起,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各中小学校开展“食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营养卫生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文明饮食习惯;开展校园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参与食堂管理和劳动,培养学生良好劳动习惯;开展节能环保、珍惜粮食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和营养卫生教育,使学生既懂得感恩又学会健康文明饮食,从而形成良好的饮食文化。
  (五)监督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营养餐”行政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县乡协同”的监管体系,完善“营养餐”提质升级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1.实施食堂标准化建设。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中小学食堂标准化建设和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食堂,确保学校食堂建筑面积、设施设备配备与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到2017年底,164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标准,持证率100%。逐年提高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到2018年底,全县60%的中学食堂、80%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学校食堂和5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到2019年底,80%的中学食堂、100%的乡镇(街道)所在地学校食堂和3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量化分级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到2020年底,100%的中学食堂、100人以上的小学食堂,年度等级均达到“B”级以上,实现食堂管理标准化。
  2.加强食堂工勤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23号)精神,落实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按不低于1500元(不含“五险一金”)的标准,含“五险一金”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严禁利用“营养餐”经费列支工勤人员工资。严格按照食堂工人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要求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定期体检,定期进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工勤人员队伍既专业又稳定。
  3.建立学生营养餐食材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学校要加强“营养餐”云平台管理提质升级工作,确保管理平台规范、科学、便捷。在食堂贮存室、加工间、留样柜、备餐间、餐厅等重要区域安装监控设备,整合现有资源将其接入信息化网络系统,建立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全面实行对“营养餐”资金、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等有效监管。
  (二)提高供餐标准和质量
  1.建立提高供餐标准的长效机制。从2016年11月起,全县在国家4元膳食补助的基础上,按照铜府办发〔2016〕126号落实好每生每天统一增加1元膳食补助。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营养餐”补助标准,确保“营养餐”质量。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学校可与家长加强沟通,动员家长在“4+1”膳食补助基础上,适当承担部分“营养餐”费用,积极探索“4+1+X”供餐模式,共同改善和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2.制定科学、营养、均衡的配餐食谱。做好学生的营养配餐食谱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和地方口味特点,科学配餐,确保每学期有4套食谱供学校按周轮换使用,保证每餐做到“三菜一汤”,努力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切实提高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营养餐”管理机制
  1.完善“四统”采购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一套规范、科学、高效的“营养餐”食品原材料政府采购制度。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农牧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商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对“营养餐”粮、油、肉、鸡蛋、面、蔬菜等全部食品原材料按照“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的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建立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退出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供货商的监管,坚决杜绝劣质、坏质食品原材料进入学校食堂。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凡是被县级以上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一律取消供货资格、终止供货合同,三年内不能参加全县有关该项目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