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02
【字 号】铜府办发〔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府办发〔2020〕5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铜仁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铜仁市人民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3号),全面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深入推进贵州交通强国西部试点省铜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完善铜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武陵山区域要素集散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发展为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障到位、多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全力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和创建“四好农村路”
示范市,为加快推进“一区五地”建设,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奋力在全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中走在前列。到2021年,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100%全覆盖,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全覆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100%全覆盖,“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100%全覆盖,实现“四个百分百”全覆盖目标。
  到2022年,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稳增局势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创建“美丽农村路”里程不低于25%,持续提升和优化“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全省示范县创建成效,实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目标。
  到2035年,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公路发展与地方民族文化、红文化、旅游资源、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深度融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显著增强,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实现交通强国奠定坚实的农村公路基础保障。
  (三)实施步骤。
  1.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各区(县)政府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建立运行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落实改革任务和责任,召开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实施改革工作。
  2.整体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月):全面组织落实确定的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程,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有序推进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发展体系。
  3.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认真总结和提炼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改革试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成果和经验,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适时召开总结大会。
  4.持续发展阶段(2022年4月—2035年):持续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工作成效,不断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农村公路发展的新机制。
  二、改革任务
  (一)深化管养体制改革,明晰各方工作职责。按照“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全面夯实市级监督指导责任、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乡村两级直接责任,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短板,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全面落实市级监督指导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和标准,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养护计划,统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和“美丽农村路”创建资金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进行开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区(县)清理农村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
内的垃圾,改善路域环境,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指导各区(县)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开展农村公路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各区(县)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市审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开展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市扶贫办负责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市水务局、市林业局负责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指导推动各区(县)简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推动各区(县)简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