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王”的人生博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案回眸
  2019年2月12日上午,曾自誉为一代枭雄曹操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山东省济南市被注射执行死刑。
  这是建国以来第三个被处决的省部级高官。
  在2月11日的复核书中认为,被告人王怀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怀忠还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怀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更为恶劣的是,王怀忠为逃避法律制裁,利用职权强令索取他人的巨额贿赂用于阻止有关部门对其涉嫌经济犯罪的查处,所犯受贿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对被告人王怀忠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事后,有人将其与之前被处决的成克杰、胡长清进行比较,认为王怀忠犯罪数额虽不是最大
的,但其犯罪情节却是最为恶劣的,认罪态度是最差的,其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最大的,而对其长期主政的安徽省阜阳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党风政风民风造成的影响则最加致命。
  王怀忠未被查处前,尽管对其的举报信不断,尽管民间盛传王三亿,尽管当地老百姓诅咒他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但他仍然于1999年10月顺利当上该省副省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呢?除了在选人用人方面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党对使用提拔干部的有关原则和规定等因素外,王怀忠善于表演的才能确实欺骗蒙蔽了一部分人。
  综观王怀忠从崛起到衰亡的人生全过程,包括称霸阜阳、案发后对抗调查、在法庭上的百般狡辩等几个重要阶段,其无不在进行着一场生命的博弈和表演。
  当然,其所选择的这场与党和人民的对抗,最终只会自取灭亡。
  称霸阜阳
  早几年王怀忠还在阜阳任职期间,记者到这里采访时,就发现当地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只要说某事是王书记点头的,事情往往就很容易办成;只要某事是王书记拍板的,大家都不敢表示反对;说某某人跟王怀忠有什么关系,人们马上就会对其刮目相看,以致于一些人以能与王怀忠沾上点边儿为荣;甚至相当级别的一些干部对这个王书记到了非常惧怕的程度。
  记者大感不解,于是有人点拨说,在阜阳,只要王怀忠吼一吼,阜阳1300多万人民也要抖三抖,他是这里的阜阳王。
  这一点从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已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所作的忏悔中可略见一斑。
  韩希鹏在一审庭审中曾忏悔道为了追求名利,也为了使当时的市委书记王怀忠不能够无端地我麻烦,我竟然把他的干儿子周某-----一个素质非常差的人,一个个体户,视为朋友,为其服务,缺乏无私无畏精神和堂堂正气。
  其目的是怕得罪了王怀忠,怕丢掉了自己的官帽……
  那么王怀忠是如何能从一个生产队懂得记工员演变成一度人见人怕的阜阳王的呢?据了解,王怀忠出生于安徽亳州市原隶属阜阳,本是个孤儿,是靠乡亲们的帮助读完了初中。
  上个世纪70年代,他从生产队记工员干起,先后任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团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
  到了80年代初,就已成为全地区最年轻的县长之一,此后又担任县委书记、常务副专员、专员,直至阜阳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
  早在王怀忠任亳县县委常委、区委书记时,就有人反映他乱搞男女关系,不按规矩办事,
当地干部众因此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王大胆。
  除了胆大,王怀忠还善于钻营,新华社记者就曾撰文指出,他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极力揣摩领导的心思,迎合上级的心理。
  上级领导好大喜功,他就大吹特吹,伪造政绩;上级领导要抓典型,他就到处建立闪光点和形象工程。
  所以,虽然他的名声一直不太好,却由于会见风使舵,还是一再被当作有能力的干部受到重用。
  正是不断地得到提拔,本就胆大的王怀忠变得更加有恃无恐。
  在担任副职和行政一把手时,他经常越职越权办事,而且玩弄手腕,挑拨离间,搞得正职和党委书记干不下去。
  据有关媒体披露,王怀忠当上阜阳市委书记后,不惜对班子中的其他成员采取暗中盯梢的手段加以控制,和他共过事的领导对他这样评价他是一个政治流氓,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什么样的手段都会用。
  因为是当地党的一把手,王怀忠在政治上就显得霸气十足。
  在该市市委常委班子内部,一切大事都由他说了算。
  他经常把班子里正常的不同意见指斥为杂音,并且通过在班子里拉几个亲信的办法形成一股自己的势力,使班子里的其他成员不敢发表不同意见;对于持不同意见的人,他既拉又打,软硬兼施,有时甚至假称是上级某领导的意思,让大家不敢坚持;再不行,他就采取冷落、孤立、打击手段,甚至恶人先告状,让上级领导出面批评。
  在使用干部问题上,最能体现其一言堂的霸道作风。
  他经常把主管人事的书记和组织部长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门的意见提供给书记办公会。
  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不同意见或者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
  什么使用干部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到了他那里,还不如其一句话管用,因为王怀忠想用谁就用谁,以致于当地干部众发出阜阳没有共产党的感叹。
  王怀忠在阜阳博弈的另一招是大搞政绩工程、数字工程。
  构建工业大走廊,营造外贸大都市、赶上海、超合肥、阜阳要成为纵横于京九陇海之上,崛起于华东中原之间的国际大都市等等振奋人心的口号正是他提出来的。
  为了实现自己的所谓决心,王怀忠推出了其最为得意的飞机场、黄牛产业化、大电厂三项
重点工程,但结果却是昔日的飞机场变成了如今的萋萋芳草地,号称有200万头黄牛的金三角实际只有几十万头,阜阳大电厂则凭空虚掷掉了6000万元的资金并深不见底。
  除了用人,王怀忠还将一项权力牢牢地攥在手中,那就是土地使用的审批权。
  凡是建设用地,都是由他一支笔审批。
  国土资源部的一次调查表明,1994年到2000年,阜阳明显属于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竟高达10个亿,而这笔巨资的绝大部分又都流入了王怀忠倾心扶持的少数老板手中。
  阜阳王王怀忠为什么要玩权于股掌之中,并且肆意地折腾当地的国计民生呢?据了解他的一些人介绍,他这样做其目的是要实现自己做高官、掌大权的志向。
  他除了将自己比作曹操并信奉其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外,还自诩是泽中蛟龙,迟早要终入大海作波涛。
  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还什么干不出来!
  对抗调查
  久作必犯,物极必反,正当王怀忠在副省长的职位上忐忑不安的时候,中纪委已经瞄上了他。
  2001年4月7日深夜,正在北京参加有关会议的王怀忠被中纪委宣布实行两规,此案因此后
来就被统一简称为407专案。
  实际上在此之前半年,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就已进驻安徽开展了对王怀忠的前期调查。
  如同惊弓之鸟一般,王怀忠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阻止这场明显是冲着自己而来的调查,他相信经过多少风浪历练的自己只要有钱就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他准备来一次人生最大
  的博弈。
  也许是病急乱投医,一直在寻救命稻草的王怀忠不料却掉进了三个骗子设置好的圈套里。
  这就是后来被媒体广为报道的冒牌台商骗倒副省长的丑剧。
  侯万清与孙德文两人均因犯罪,于2019年2月9日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本是无业人员,两人碰到一起免不了要交换各种信息。
  一次闲谈中,孙德文将时任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是个大贪官、中纪委正在对其进行调查的事告诉了侯万清。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侯万清牢牢地记住了这件事。
  2000年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阜阳市阳光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爱云因犯金融凭证罪于2019年8月被判处死缓在北京与化名陈思宇的侯万清相识,侯当时自称是台湾商人,还
炫耀说与一些中央领导人子女有关系。
  当张爱云说她是安徽阜阳人后,侯便问她是否熟悉王怀忠,中纪委正在调查王怀忠的问题。
  在得到张肯定的答复后,侯万清便让张打电话问王怀忠是否知道此事。
  在电话里,王怀忠告诉张爱云,要求与侯万清见面。
  2000年11月,王怀忠到北京国际饭店与侯万清会面,两人单独交谈中,王怀忠要求侯为其办四件事一是把告王怀忠的材料撤下来,二是尽快把他的政敌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判了,三是把现任的阜阳市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调走,四是将王怀忠调到其他地方。阜阳市人事网
  晚上吃饭时,侯万清陈思宇说王省长你安心回去上班,你托的事我一定办好!王怀忠听后连声说谢谢,谢谢!这次,王怀忠送给侯1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同年12月上旬,侯将其中的10万元交给了孙德文,说是王怀忠送来的前期活动经费。
  孙便提出每办一件事,要王怀忠拿100万元。
  过了几天,孙德文在北京晚报上,看到肖作新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大喜过望,心想这是天上掉下的金娃娃,没任何人,肖作新一事已经摆平了。
  于是他在别人伪造的一封关于王怀忠包养、卖官、贪污受贿等几大问题的举报信上用
红笔划了几条横线,连同一份载有肖作新被判刑的北京晚报交给侯万清。
  后来,侯万清将该举报信和报纸给张爱云看,说道已经办了两件事,要收200万!张爱云当场给王怀忠打电话,告诉了侯万清的这一要求,并说要回安徽拿钱。
  接到张爱云的电话后,王怀忠不敢怠慢,立即打电话让李洲第二天赶到合肥。
  12月5日,李洲与其助手杨某一起如期到了合肥,住进了中国科技大学招待所。
  当晚10点钟左右,王怀忠来到李洲房间,说中纪委的人正在阜阳查他,需要到北京活动,要求杨某陪其去趟北京。
  12月7日,王怀忠和杨某到了北京,住在安徽大厦。
  当天下午,王怀忠叫杨某给李洲打电话,要李准备200万元,有急用。
  杨某当着王怀忠的面给李洲打了电话,并说必须准备好,没有商量的余地。
  考虑到自己的公司都是在王怀忠扶植下发展起来的,李洲只好答应,他立即通知公司副经理白某做好准备。
  12月9日早上7点多,王怀忠回到合肥。
  与此同时,李洲当天下午也按王怀忠的要求赶到合肥。
  在李洲所住的房间里,王怀忠告诉李洲,在北京活动的人需要200万元才给办事,本来准备
向倪超阜阳绿洲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丁佩琦要些钱,但这些能给钱的老板都被了,现在只能你要。
  李洲见状便说年底资金紧张,只凑了150万。
  王怀忠一听急了,说必须200万!否则人家不仅不帮忙,还要帮倒忙、捣蛋。
  李洲于是同意了。
  第二天,杨某回阜阳从白某处取来了200万元,并按王怀忠的安排于当天晚上把其中的120万元送到合肥百花宾馆,交给北京来的一个女人张爱云。
  当面清点后,张爱云马上给王怀忠打电话,说120万元收到了。
  接着,张爱云马不停蹄赶到北京,将120万元连同自己的10万元一起交给了侯万清。
  侯将钱全部给了孙德文,孙将其中的10万元返还给了侯万清。
  至于剩下的80万元,王怀忠让杨某暂时保管着,将来还得给办事人。
  过了几天,为掩盖真相,王怀忠又安排张爱云和杨某编造用上述款项合伙做生意的虚假协议,因遭杨反对未能得逞。
  2001年2月,王怀忠又向安徽云鹏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双梅及其丈夫于旦生索要了人民币50万元,也试图用来疏通关系,以阻止中纪委的调查。
  再说侯万清、孙德文拿到钱后,轰地一下作鸟兽散,但这边可苦了王怀忠,其企图摆平中纪委的疯狂举动正好加速了其的灭亡。
  2001年3月,涉嫌利用金融凭证的张爱云被警方逮捕,她揭发了北京有个叫陈思宇的台商大骗子,王怀忠的严重问题由此进一步明朗化。
  瞑顽不化
  中纪委407专案组将王怀忠违纪违法案件调查终结后,于2019年9月30日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王怀忠立案侦查,并对其刑事拘留。
  同年10月14日又将其逮捕。
  201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山东省检察院审查。
  一个月后,山东省检察院将案件交由济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11月13日,该院就此案正式提起公诉。
  同年12月10日,该案一审开庭,12月29日作出一审宣判,今年1月15日,二审下达终审裁定。
  据王怀忠的辩护律师王亚林、于新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介绍,该案在整个审查起诉和一、
二审审理期间,王怀忠也一直在进行着对自己前途和命运的博弈,不过,他敢于这样搏一把完全与他对形势的判断密切相关。
  王怀忠的基本判断主要有两点其一、认为从前车之鉴来看,犯罪数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省部级干部不会判死刑,因此只要自己不承认,检察机关又不到证据,命就能够保住;其二、认为对自己的问题处理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第一是副省长的职务被撤销,第二是判个七八年,第三是判死缓,因此要争取第一种,确保第二种,避免第三种,无论哪种结果,最终都不会掉脑袋。
  正是这种自以为什么时候都可以逢凶化吉式的乐观,让王怀忠无论面对他的辩护律师还是办案的检察官、法官,他都一直为自己鸣冤叫屈。
  王怀忠的第一辩护人王亚林曾经先后五次分别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山东省看守所会见了王怀忠,他每次都反复辩称自己无罪,而且理由如出一辙,比如我几乎天天晚上有应酬,都不在家,没时间收这个钱。
  我老婆韩桂荣也不在,晚上都出门打麻将。
  两个人来送钱,那是违法,我怎么可能收?等等,总之合理的解释少,狡辩的成分多。
  王怀忠并不是个法盲,这倒不仅仅因为他曾经分管过政法,这点从他的表现也能看得出来。

  在与律师于新会面时,王怀忠一手拿一副老花眼镜,一手拎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厚厚的材料,还有一本关于刑法、刑诉法方面的汇编书,后来也老见到他拿这本法律汇编书。
  有一次,律师给他解释无罪推定原则时,不料他当即插话,说这个原则源于《人权宣言》和意大利宪法。
  他甚至对犯罪学之父贝卡利亚都有了解,律师认为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对此说得清楚。
  后来,他还要求律师调查检察机关对其进行所谓的刑讯逼供的情况,律师认真地进行了查验,发现根本没他说的这种情况,王怀忠便不再说什么了。
  2019年11月7日,北京下起了第一场雪,王亚林和于新带着正式的起诉书去见王怀忠。
  据王亚林后来对记者说,王怀忠这时候已经看到了济南市中级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他出该起诉书上三处特别之处,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资产损失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很沮丧地说完了,这是要杀我了。
  并且还随口吟出了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诗句来。
  看来,王怀忠此时已经预感到了什么,但又的确不甘心什么。
  同
  前几次一样,他仍然没有对事实部分补充新的证据,也没有就案情本身有什么新的说法,只是给两位律师列了一串长长的名单,希望这些人届时都能够出庭。
  至于王怀忠在办案人员面前的表演,则更象是在摆龙门阵。
  新华社记者就这些情况采访了本案第一公诉人、山东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环海,据王处长介绍,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他们共8次提审王怀忠,每一次提审,王怀忠都会提出狡辩的理由,不断提出新的证人和知情人。
  第二次提审时,办案人员将调查情况反馈给王怀忠后,王一见此证言对自己不利,就再提出新的证人,如此往复。
  王环海还说,有一次,王怀忠在有关部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讲,你们对我苦口婆心,我对不起党,我是党培养起来的,我应该讲,说着自己就慢慢地哭,最后竟跪在办案人员面前。
  哭的过程中,他又说这个事情我不能再和组织上对抗下去了,我要实事求是地都讲出来。
  于是办案的同志说,你不要哭了,就递给他毛巾,叫他起来。
  他擦完泪,坐那儿说,我确实也想讲,把我的问题像竹筒倒豆子一样都讲出来,但我想了,豆子在哪儿呢?王怀忠就是这样反反复复,信口雌黄,其真实目的是想搅浑水以逃避惩罚。
  庭上狡赖
  2019年12月10日上午8点26分,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令安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王怀忠职务犯罪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在两名法警的左右裹挟下,王怀忠被带上了法庭。
  以检察官的身份参加旁听的记者注意到,王怀忠这天身着深西服,白衬衫,打着领带,戴着浅眼镜,头发显然经过精心的打理,虽然比当副省长的时候要瘦削不少,但看上去精神状态倒还不错。
  审判长首先向王怀忠发问,以查明其身份、历任职务,王怀忠回答得很干脆对!需不需要申请回避?不需要!声音颇为响亮,但官味儿仍然十足。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公诉人首先宣读起诉书,大屏幕上同步显示出起诉书的内容,让现场的旁听人员一目了然。
  而架在审判区的三台摄像机和旁听席上的一台摄像机同时将现场的情况传至同一楼层的法院新闻发布中心,那里有不少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在观看。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过程中,王怀忠始终在仔细倾听,唯恐漏掉一个字。
  在接下来的举证质证中,对起诉书指控的11起受贿、索贿的事实,王怀忠全部予以否认。
  他否认的第一个理由是,两个人同时送钱我不可能收,他辩解说我是个领导干部,我是懂政治、懂法律的,两个人一起送钱我不会收。
  针对起诉指控他索取阜阳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倪超等四人或者单位人民币275万元的事实,王辩解的理由是向他们借钱,而不是索贿。
  他否认的第三个理由是1998年至1999年间不可能收钱,因为当时有三个因素让他不可能张开血盆大口正在对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案件进行查处;阜阳正在搞三讲;中央正在对其拟任副省长一职进行考察。
  甚至对于其爱人韩桂荣的证词,王也予以否认,他认为其爱人作证时精神状态不好,大脑不好使。
  公诉人指出,由于王怀忠这几年来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关系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的不当利益,目前已经给国家造成了4162万元的损失,王怀忠应该对这笔损失负责。
  但王怀忠对此很不以为然,他在阐述了一番自己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后,轻描淡写地说这4000多万的损失即使造成,也是集体决策的失误,不该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
  他同时辩解,自己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都是经过集体研究的,都是符合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的。
  关于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此案件过程中,共扣押、冻结了其家庭财产达941万元,对此项指控,王怀忠显出一副很不知情的样子,反复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这些钱你们是怎么算来的。
  他称,听其爱人讲,家里财产绝对不会超过60万元。
  尽管多媒体示证系统上对一些主要的证据进行了展示和宣读,但从头到尾,对于上百件证据,王怀忠只对两件很爽快地表示不持异议。
  一份是合肥市某邮政储蓄所的一份价值20万元的存单,户主写的是王怀忠女儿的名字;另一份是有关对其在阜阳的一套估价为15万余元的房屋产权证明。
  除此而外,整个庭审中,王怀忠一口一个这不是事实,一口我有几点疑义,一口一个请法庭明察,甚至称历史会证明这是一个大冤案。
  最后陈述时,王怀忠虽然还不忘狡辩,但同时也自相矛盾地表示我服从法庭的判决,认真改造自己。
  与许多贪官充分利用最后陈述的机会进行深深的忏悔不同,王怀忠只用了两分钟就解决了问题,更不用说有什么悔过了-----这倒与他的一贯表现十分一致。
  事实胜于雄辩,2019年12月2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王怀忠
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张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宣判后,此时的王怀忠倒显得很平静,被带出法庭时,甚至还不忘向辩护律师拱手致谢。
  九辩驳回
  尽管王怀忠用尽了伎俩,施尽了招数,但铁证如山,随着死刑复核书的下达,王怀忠的人生博弈也就走到了终点。
  记者回过头来经过对该案一审判决书的仔细梳理、解读,清楚地了解到了一审法院作出这样判决的理由和有关法律依据,也再一次见证了王怀忠的贪婪与谎言
  一、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怀忠从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阜阳地委副书记、阜阳行署专员、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和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签批文件、主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企业买断、贷款、减免有关费用、企业合作以及洽谈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巨额贿赂折合人民币517万余元。
  王怀忠辩解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协调贷款是为了发展阜阳的经济,签批文件、召开协调会为有关单位经济征地、拆迁、减免税费,均是依照国家政策
和安徽省、阜阳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并且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
  法院查明在起诉书指控的每起受贿事实中,王怀忠均接受了行贿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批文件、主持召开协调会或者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了利益,王怀忠在庭审中亦对此作了供述。
  王怀忠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85条第一款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罪定罪条件的规定。
  其为有关单位、个人谋取利益的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是否经过了集体研究决定的形式,不影响其行为的性质。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二、指控王怀忠非法收受杨晓明、姜旭等人200多万元人民币。
  王怀忠辩解这些钱绝大部分均是两个人一起送的,我分管过政法工作,懂得法律,两个人送钱我不会收;1998年10月到1999年8月,全国正在开展三讲,安徽省纪委正在查处肖作新的腐败问题,我作为安徽省副省长的人选,有关部门正在对我进行考察,在此期间收受180万元不符合常理,我没有受贿的动机和目的;
  法院查明法庭审理质证的相关证据证明了王怀忠于上述期间收受贿赂的事实确凿无疑。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三、指控有关证人证言可以证实王怀忠受贿的犯罪事实。
  王怀忠的辩解证人证言都是虚假的,不可采信。
  法院查明本案侦查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而本案大部分证人居住或者工作在安徽,侦查机关通知证人到
  侦查人员在外地办案居住的宾馆或者招待所进行,是工作需要,没有证据证明有关证人因为取证地点的原因而作了虚假陈述;证人证言是证人对已经过去的事实通过记忆作出的陈述,证言之间在细节问题上存在不一致有客观性和合理性,言词证据之间在细节上完全一致反而没有客观性和合理性。
  本案证人证言之间在细节上的不一致程度在合理范围内,这种不一致的存在不影响对有关证言的采信。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四、指控1995年至1997年,王怀忠应深圳国银投资
  集团董事长相坤的请求,利用其担任阜阳地委书记、阜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主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为该公司开发阜阳银海花园、国际工业园、
招商大厦等项目解决建设用地及减免银海花园二期工程城市建设配套费102.3万元等方面谋取利益。
  1997年7月底,相坤为表示感谢,利用邀请王怀忠到澳大利亚参加招商活动的机会,在悉尼王怀忠住的酒店房间,送给王1万澳元。
  王怀忠的辩解到澳大利亚考察期间所使用的澳元,是到澳大利亚前在上海用6000美元兑换的,这美元是我在亳州任职期间与朱四辈合伙做生意赚的。
  我没有收相坤1万澳元。
  法院查明法庭审理质证的相关证据证明王怀忠收受了相坤1万澳元,王怀忠不可能通过与朱四辈合伙做生意获得利益,在去澳大利亚前也没有时间去兑换澳币。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五、指控1997年至1999年,王怀忠应时任阜阳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新华请求,通过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为该公司开发、承建的奎星花园、汽运大厦项目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589万余元、土地出让金205万元。
  为表示感谢,1999年8月上旬,王新华将10万元,加上王怀忠以前交给他保管的10万元共计人民币20万元,以王怀忠女儿的名义存起来,并将存单交给了王怀忠.
  王怀忠的辩解王新华交给我20万元人民币的存单,是我交给他保管的,不是受贿。
  法院查明王怀忠在被侦查人员第一次询问时主动交代收受王新华20万元的存单,经侦查人员与王新华核实,王新华提出其中的10万元是王怀忠托他保管的,其仅送了10万元。
  侦查人员再次询问王怀忠时,王怀忠供认,其中的10万元是其交给王新华保管的,承认收20万元的目的是看侦查人员是否实事求是办案,把事实查清。
  根据该起受贿事实的案发、查证经过和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足以认定王怀忠收受王新华10万元。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六、指控1994年至1997年,王怀忠应阜阳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倪超的请求,为该该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在征地、立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擅自批准为其减免土地出让金1555万余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780万余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66万多元。
  2000年5月,王怀中在天津开会期间,在其开会的房间内,向倪索取人民币5万元。
  王怀忠的辩解在天津开会期间向倪超要人民币5万元,是因为倪超在1995年向我借了5000美元,该5万元属于还款,不是索贿。
  法院查明倪超证实,其从来没有王怀忠借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王借钱。
  同时,根据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借5000美元不需要归还5万元人民币。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七、指控1994年3月,王怀忠为李洲原任职的安徽国立公司在开发国贸大厦用地方面谋取利益,造成政府土地纯收益流失400万余元。
  在国贸大厦建设过程中,王又为其减免了城市建设配套费等713万多元。
  2000年11月底,王怀忠得知中纪委正在对其问题进行调查后,经张爱云介绍,认识了无业人员侯万清化名陈思宇,已被判无期徒刑,遂要求其关系阻止调查,侯答应帮忙并向王怀忠索要人民币200万元。
  王怀忠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副省长的职务之便,要求李洲为其提供200万元。
  李洲在阜阳将款筹齐后,王怀忠安排杨某于同年12月10日将200万元带到合肥,王获得此款后,又安排杨将其中的120万元交给张爱云,由其转交给侯万清,其余80万元让杨某暂时保管。
  事后,为掩盖真相,王怀忠安排张爱云和杨某编造用上述款项合伙做生意的虚假协议,因早杨反对未得逞。
  王怀忠的辩解向李洲索要200万元不是事实,这200万元是杨某向安徽亚杰国贸集团公司借
的,有杨某亲笔写的借条为证,并且这笔钱也是为杨使用。
  法院查明王怀忠为阻止有关部门对经济犯罪的查处向李洲索要了人民币200万元,杨某就200万元写的借条是李洲所在单位为应付查账要求杨某打的假借条。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八、指控2000年12月,王怀忠利用担任副省长的职务之便,对安徽牛王皮业服饰集团与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的合作洽谈提供帮助和支持。
  期间,王怀忠以急需用钱为由,两次向牛王集团董事长王静索取人民币20万元。
  2001年2月,王怀忠应安徽云鹏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双梅及其丈夫于旦生请求,利用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专门为其夫妇参加的一项目召开协调会。
  期间,王怀忠向于旦生索要人民币50万元。
  邓双梅将此款筹齐后,被王怀忠用于疏通关系,以阻止中纪委的调查。
  王怀忠的辩解王静的20万元是借款,不是索贿。
  于旦生夫妇的50万元是为了帮助朋友余永强、苏辉满而借的,不是索贿。
  法院查明王怀忠以其合法收入,无法偿还这70万元的借款,同时王怀忠拥有巨额非法所得,没有必要向他人借款。
  其向王静、于旦生夫妇索要钱款时,丝毫没有借款及归还的意思表示。
  法院结论被告人王怀忠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九、指控王怀忠对480余万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怀忠的辩解我不清楚家中有48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知道侦查机关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我爱人跟我讲过家里只有60万元的存款。
  我已于2000年3月与韩桂荣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所指控的巨额财产与事实不符,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查明1、本案扣押的巨额财产,不仅有被扣押钱物持有人、见证人在《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登记表》上的签字,还有持有人关于被扣押钱物来源的证言,王怀忠对于拥有巨额财产的事实,应当是明知的。
  2、2000年3月,王怀忠利用担任安徽省副省长的职权,指使阜阳市颍州区有关负责人违规代其办理了与韩桂荣的离婚证,韩桂荣没有接受,将该离婚证退还给了代办人。
  王怀忠在庭审时亦供认其与韩桂荣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离婚证是无效的。
  法院结论辩解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