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因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预计在2013年3月份,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历年拟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再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
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不得跨专业报考;
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中国研究生考试信息网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