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6.08
【字 号】鹤政办〔2020〕9号
【施行日期】202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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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鹤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和城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提升人民众就医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整合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众健康需求,按照政府引导、自愿结合、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合理组建医共体、医联体,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完善保障政策。
  2.管办分开,厘清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管办职责,落实医共体、医联体经营管理自主权,促进医共体、医联体内部协同发展,医共体、医联体之间有序竞争。
  3.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
公益性。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4.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市、县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共体、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5.维护健康,服务众。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形成服务、责任、利益和管理共同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建立较为完整的医共体、医联体政策和考核评价体系。
  2020年,作为国家确定的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浚县、淇县的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两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以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尽快实现城区医联体全覆盖;深入推动山城区、鹤山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探索组建淇滨区紧密型医联体。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以县域内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统领,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每个县域组建
  1—2个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单位要求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业务、信息、绩效、药械“七统一管理”;保持所属机构法人资格、性质、编制、财政投入、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七个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人担(兼)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负责,涉及到县区的由与之相对应的市级部门督导落实,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在城市建立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与区级医疗机构、康复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的市域纵向紧密型医联体,三级医院采取派驻托管、远程会诊、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检验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方式,重点帮扶提升医联体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上下转诊通道,提高双向转诊效率。建立医联体内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需求、安全
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救治疾病应不少于100种,鼓励增加疾病救治范围,提升医疗救治能力;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疾病应不少于50种,鼓励适当增加疾病救治范围,提升医疗救治能力;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健康扶贫等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鹤政办〔2017〕19号)和《鹤壁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鹤医改办〔2016〕10号),确定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三级医院应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3.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管理优势,逐步推进各成员单位医学检验、影像、心电、消毒供应、病理等内部资源的整合,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积极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保局分别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鹤壁银保监分局参与)
  整合城市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检验等机构,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鼓励在医联体内开展中药饮片统一采购和集中采购,探索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中药制剂。(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医保局分别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鹤壁银保监分局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