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的不足与进步
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经历了从不成熟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的依据,它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范围、具体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加,考试录用制度得以推广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合理之处,如:考试制度缺乏统一性,考试方法和内容缺乏科学性,考试录用过程中存在许多违反原则的行为等,既不利于社会稳定,浪费优秀人才资源,也将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平衡。在此,我们通过与西方国家先行的公务员录用制度比较,结合我国实际,本文按观念-制度-操作的逻辑体系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八个方面的创新构想,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
一,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和遵守执行公务员法的力度。5年来,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很有成效。但从实践看,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准确地阐释和宣传。公务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变化,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要长期坚持。要以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加大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力度。要坚持把公务员法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基本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中国特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等重要理念进行深入解读。要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准问题,明确当前和今后贯彻实施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第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从基层遴选制度,进一步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公务员
录用坚持凡进必考,有效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但由于近年来公务员考录对象的主体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来了领导机关“三门”干部增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干部比例减少等新的结构性矛盾。这种情况不改变,就会加大领导机关脱离基层、脱离众、脱离实际的危险。要针对新的情况建立分级分类考录公务员制度,中央明确,到2012年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要完善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领导机关公务员制度,建立领导机关和下级机关公务员双向交流任职制度,促进领导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的优化。
第三,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能力。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要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为抓手,做好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工作。要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公务员自觉践行中国特公务员精神。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中央公务员遴选
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和倾斜,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培训。要大力选派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去,到条件艰苦和工作困难的地方去,到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上去,提高解决复杂矛盾、处理实际问题和做好众工作的本领。
第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各级机关干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总书记指出,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众为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理最近批示,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创先争优,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模范行动,起表率作用。全国各级机关要按照总书记和总理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深入推进,组织机关公务员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创先争优。要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辞退、问责等制度,加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力度,褒奖先进、鞭策落后。
第五,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基层公务员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60%,是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基层的骨干力量。长期以来,他们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基层公务员作风不端正、行为不廉洁,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引起众不满。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我们要把建设高素质基层公务员队伍,作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任务。要加强思
想教育和作风整顿,激发基层公务员服务众、造福百姓的强烈责任感。要帮助他们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公务员。
公务员法为建立中国特公务员制度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和法律依据,但其内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
和完善。同志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同志2001年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同志2008年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创新,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探索,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党内制度体系。我们要按照公务员法的精神,加大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
第一,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要对公务员法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今后10年配套法规建设作出规划。对公务员法有原则规定、还没有具体制度的,要抓紧研究细化。对正在试行的制度,如分类管理和职位聘任等,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对一些长期困扰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难题,要积极探索,力求取得突破。还有一些问题如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等,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法是在吸收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形成的,公务员法的制度框架、基本原则和法律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持久动力。要把深入实施公务员法与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结合起来,通过公务员法的深入实施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
第三,学习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有益经验。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
开放和学习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西方文官制度借鉴了我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也吸收了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有益经验。现在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进公共管理改革,创新公务员制度。我们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加强对国外公务员管理理论、制度和实践的研究,为丰富中国特公务员理论、完善中国特公务员制度服务。
公务员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规律、具有鲜明中国特的重要法律,公务员制度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的科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是一支优秀人才密集、能够担当重任、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把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民幸福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理念。二是必须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管干部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原则。三是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完善中国特公务员制度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根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