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新形势下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
自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我国公务员制度,到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再到2006年《公务员法》颁布,我国公务员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已经建立了以公务员法为基本依据、以28个配套法规为补充的系统性公务员管理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公务员管理面临新的改革形势和发展机遇。
一、体制机制改革新进展对公务员管理提出新要求
(一)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公务员管理以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引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工作侧重不同,公务员履职行政重点有所不同,相应的公务员管理工作需要作出适应性调整。
当前,受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影响,国内经济发展速度也有所放缓,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公共管理保障,公务员队伍是实施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和人才服务发展的关键,因此,公务员管理要以经济发展战略为方向指引,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
(二)政治与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使公务员管理面临新任务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治与行政体制改革稳步发展,对维护国际和国内政治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环境和赢得时机的需求更迫切,相应地对公务员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为了维护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防止少数宗教极端分子和对安全稳定的形势构成威胁,需要加强相关地区维稳力量,在地区公安机关和乡镇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进行政策倾斜,采取了强化政治标准、适度降低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进入门槛的针对性措施;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先后又开展了党的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总体上体现了对干部进行严格管理的基本导向,对公务员管理产生了长期的战略性影响。从严管理和作风建设力度前所未有,对公务员队伍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提出了适应性要求,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一些人因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等多种原因,出现辞职、脱离公务员队伍的倾向。这些都对公务员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作出适应性调整,在从严管理的同时体现对干部的关爱,加快研究制定改善公务员工作待遇并缓解心理压力等配套制度措施。
推行机关公车改革是减少政府行政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对公务员管理也产生重要影响。此项改革设计对不同层级机关公务员履职行政行为带来的影响不同,公务员管理也将面临新的任务。对因公车改革而出现的“慵政、懒政”现象进行治理、结合公车改革如何实施公务员绩效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均须提上议事日程。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公务员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与公务员管理最密切相关的改革要求。自党的十三大以来实施至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公务员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中央提出了“人才强国”发展战略,实施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颁布了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廉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使属于党政人才范畴的公务员队伍面临新的调整变化,公务员制度需要转型调整,公务员管理工作需要总结提升。
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需要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势需要,从公务员招录的“入口”和培训、考核、监督等“管理”环节进行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研判公务员队伍及其素质结构,进行行政编制和职数的科学设置;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
中央公务员遴选增强公务员执政兴国的素质与能力。
在公务员制度创新与管理工作方面,应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总结公务员法实施十年来的经验教训,调整公务员制度中不适应管理需要的方面,进行制度调整和创新,提高公务员管理精细化水平。重新审视和评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队伍的范围进行适度调整,科学处理党组织、公检法系统、民主党派等机关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关系,构建基于职位分类的公务员考录、考核、晋升、奖励以及相应的辞职辞退等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务员管理面临的重点任务(弘利遴选)
为适应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公务员管理需要完成一系列重点任务。
系统谋划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科学编制党政人才队伍发展战略规划
中央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已经开展了公务员队伍“十三五”发展规划,地方省份也在积极探索和谋划此项工作。可以预见,除了遵循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规范以外,今后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将在战略规划指引下健康有序发展,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将是未来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为此,各级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将面临两个方面的工
作要求:一方面,要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规划意识,树立公务员管理的战略理念,确立长远发展目标;另一方面,需要客观分析和研究本地区、本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数量、结构、素质等现状与发展需求,着眼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管理任务要求,遵循中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厘清党政人才发展与各类人才发展的关系,科学编制公务员队伍发展规划。
在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方面进行精细管理和制定配套措施
公务员职位分类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两个规定”的出台,对公务员管理和制度创新提出了挑战,也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公务员管理改革的主基调和政策创新基础。针对中央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的颁布施行,需要在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方面进行精细管理和制定配套措施。实施职位分类,首先需要科学确定分类范围,即需要明确划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其次,在“两个规定”之外,还需要分别配套制定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数设置办法、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职务套改办法以及相关工资待遇管理办法等;再次,需要提高基于职位分类的公务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毋庸置疑,基于分类管理的公务员考录、考核、晋升、培训以及辞职辞退等公务员管理制度创新,将迎来重要的历史机遇期。
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公务员选拔机制
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建立了以考试录用为主的初任公务员选拔机制,在把住公务员“入口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制度功能。但随着公共管理发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经济与社会管理发展,需要选拔多种来源、不同经历的党政干部,需要在考试录用主渠道之外,探索创新多种形式选拔渠道。创新公务员选拔机制源于两方面要求:一是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在分类管理“两个规定”下发后,探索建立和分类管理紧密联系的公务员“进、管、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已经迫在眉睫;二是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需要建立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顺畅流动机制。在创新公务员选拔机制内容上,包括对“逢进必考”的基本原则的反思与范围界定、对不同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入机关的政策创新、对领导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和调任制度实施范围扩大以及对聘任制公务员实施范围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管等多个方面。
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监督
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内部一定程度存在的“不愿为、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情况,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与监督,从正向认可激励和反向监督制约两方面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
理。首先,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改变考核“形式化”“走过场”的局面,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与考核的认可激励功能,促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和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积极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其次,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要求,着力解决公务员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加强对公务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发,注重建立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的公务员培养机制
加强对公务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开发,是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要求。建立完善党政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提高公务员队伍执政能力和廉政意识,是公务员管理的内生机制的要求和体现。应制定向基层倾斜的公务员培养开发机制,加大相应的培训经费投入保障,加大对县乡机关基层公务员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开发力度,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公务员轮岗、挂职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