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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成人教育城市发展史》B卷答案
一、简述中国古代城市的人口构成
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众多人口的聚居地。中国的城市产生很早,而且直至西方工业革命之前,中国历代的京城人口数,往往就是整个世界城市的人口最高记录,从而体现出中国古代城市较高的发展水平及其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特殊地位。
早期城市的规模一般较小。直至春秋战国时代,那些所谓的城市仍只不过是大小贵族所居的城堡,其最大规模约为1—2万人。后来经过不断的兼并,列国的疆域日趋扩大,城市规模扩展,人口亦随之增加。所以到战国时代,城市人口的最大规模大约在几十万人。
秦朝统一全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中央集权制度的演进,历代都城及各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汉朝都城长安的人口已达四五十万;唐朝长安城估计不少于八十万人,鼎盛时期则可能超过一百万。南宋临安城(杭州)总户数约在30万以上,共有城市人口约150万。明清时期的北京,城市人口均超过百万人。
聚居于古代城市中的如此巨大规模的城市人口,由于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及职业的差异,
而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特征。概而言之,古代城市人口可分为如下几种人:
一是权贵势要之家。古代大大小小的城市中都有着层次不一的“权贵势要之家”,而且大城市相对集中,小城市比例缩小。这部分人主要包括皇帝、皇族、勋戚、各级文武官吏、豪门士绅以及为之服务吏胥、豪奴、健仆等。
二是富商巨贾。城市中的富商巨贾主要指大商人、大作坊主、者等,他们在城市总人口中,其所占比例并不很大。
三是城市劳动者。城市劳动者是城市中各种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城市人口的主体部分。若对其再加细分的话,可进一步分为如下几类:(1)小工商业者。这主要是指小商品的生产者或贩卖者,他们资本有限,生活水平低,所经营的主要是限于一些设备简单,又不需要多少资本的行业。(2)工匠。中国古代历朝都拥有规模庞大的官工业体系,其工匠主要由朝廷特定的匠户来充任。从都城到州县,所有官工业的工匠都是从民间征调而来,他们每年有一定的时间必须到官工业中从事无偿劳动,并定期轮流替换。(3)奴婢。在权贵势要丛集的城市中,奴婢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奴婢们在主人的驱使下要从事各种艰苦的劳动。奴婢只要入富贵之门,必须立卖身契约,即入“奴籍”,成为社会的贱民,而且世代为奴。(4)
雇工。城市中的雇工主要来自破产或半破产的小手工业者与小商贩;破产流入城市的农民以及逃军、逃匠和逃囚。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中,雇工的数量是很多的。他们或按时取值,或按年、按季、按月、按日取值,其地位较为复杂,与主人的关系近似主与奴,但佣工契约有一定的时限。(5)智力劳动者。这些人或是破落士绅的子弟;或是科举失意的士子;或是粗通文墨的市民,品流复杂。其从事的职业也是各展所长,有的靠行医,有的靠写帐,有的靠教书,有的靠绘画,有的靠说书演戏,有的靠算卦,有的靠相面测字,有的靠弹唱杂技,有的靠看阴阳风水,有的靠写铭旌对联、撰写戏文乐谱,等等以为生计。其社会地位较低,生活来源同样没有保障。
    四是市井无赖。市井无赖,主要指城市中的无业游民、流氓、乞丐、等。他们或因生产经营不善而倾家荡产,或因天灾人祸而破产,从而失去正常的谋生手段,变得一无所有。为了生存下去,其中一些人便走入歧途,堕落成为寄生于城市之中的市井无赖。
二、简述中国古代城市的三种典型形态。(30分)
古代城市具有军事的防御性及防范洪水和其它自然灾害、人为灾难的多种机能,也是内乱时期城郊居民的避难所,因而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古代城市大致上都是修筑城墙的。但
相比之下,中国古代的城墙不仅坚固持久,而且寓意深远。它既较西方的城墙具有更强的防御性,又是城市与乡村的分界线,而且城墙的长度与高度本身还是一个城市政治地位的外在表现。
与城墙紧密相关的是濠沟。古代城市的城墙外面大多围绕着一道濠沟,挖濠所得的泥土就用来筑城,因而城濠愈深,城墙愈高,构成双重防卫体系。正是基于这一点,人们通常又把城市称为“城池”。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城墙既为之提供保护,同时也标志着它的界限、划定了它的范围。而城墙的修筑本身,则基本上决定了城市的外在形态。大致说来,中国古代的城市可分为三种不同的形态:
(1)方形城市
    据反映周代城市规划制度的《周礼·考工记》记载,当时的城市规划应是“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文中对城市的形制用“方”来描述。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状况,据学者分析,是因为“正方形的城,包括的面积最大。中国人筑城,讲究以最低的成本,取得较大的面积,于是正方形便成为中国城的传统形制。”考古发掘证明,中国古代一些历史名城,如西安、洛阳、开封、北京、济南、大同等,其形制都呈方形,尤其是一些较小的如府
、县城更占较大比例。
    (2)圆形城市
    中国城市形制中的“圆形”城市,可能与原始社会中古老的圆形房屋有关,也可能与“天圆地方”的传统观念有关。现已发现的较早的圆形城市以周代淹国都城——淹城为代表,另外上海的嘉定城、青浦城;浙江的嘉兴城等,也都属圆形或接近圆形的城市。再从圆形城市的分布看,大致上南方多、北方少,其主要原因在于南方水网交织,寻觅一宽阔平坦之地修筑城池固属不易,而依河道弯曲,建成圆形城市则可较充分地利用地形优势。不过从中国古代筑城技术方面考虑,周代后普遍采用了“其绳则直,缩版以载”的筑城技术,作直角形曲折较易,围成圆形,其夯筑难度就大大增加,这恐怕是圆形城市数量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不规则形城市
不规则形城市是指城市的形状因受地形的制约而在规划中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从历史上看,不规则形城市的兴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曾出现过一次高潮。当时以周朝奴隶制礼法观念受到诸子百家思想的强烈冲击,尤其是《管子》、《孙子兵法》等著作的问世,对以《周礼》
为标志的旧的城市规划理论造成巨大影响。管子明确提出,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应“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在对齐都临淄的规划与建设中,管子因地制宜。与齐国相临的济南城,也受管子“不必中规矩”的影响,在城市设计上巧妙地处理了山与城的关系,四个城门并不对称,却造就了“一城山半城湖”的独有特。
以上所论三种较典型的形状,仅是就中国古代城市的典型意义而言的。事实上,除了夏商和西周时代明显带有城堡性质的早期城市只有一重城墙,因而可以比较清晰地展现出城市的形制外,伴随着城市自身的发展,即使是在华北平原地区,城市也并非简单地呈某一固定形制,其最显著的例证便是“郭”的诞生。可以说,外郭的兴建既使中国城市的形制趋于复杂多变,同时也使其文化底蕴更趋厚重深远。进入近现代,古老的城墙都已伴随着城市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及铁路、公路的修建而变成历史的陈迹,城市的外在形制也逐渐不再为人们所重视。
三、中国古代城市的社会保障主要有哪些形式?(40分)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社会保障的优良传统,历代王朝在加强对城市管理的同时,也为稳定城市秩序而不同程度地对社会保障问题予以关注,实行一些所谓的“德政”,并在城市中形成了以
政府为主体,辅以家庭赡养、家族间收养及私人捐献、施舍的社会保障体系,且非常注重社会慈善机构的设置,以便对城市中的鳏寡孤独废疾者实行特殊救助。
    养济院  养济院是以收养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为主的社会慈善机构。历代称呼不一,养济院为明朝的称呼;宋朝曾称为福田院,又称居养院、安济坊;清朝则或称普济堂、或称养济院。
明清时期的养济院、普济堂一般设置于城市中,其形式则多为政府倡导并拨付部分土地、银两,由地方绅、商集资或捐田而建立起来。明太祖朱元璋曾两次颁发诏令,宣布对孤寡老人实行终身养老制度,可见其对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从地方官员的角度看,由于社会保障事业关系到地方教化和伦理道德,且是朝廷对地方官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而他们对社会保障事业往往不仅是大力提倡、带头捐献,而且还以地方资金资助普济堂、养济院。对于民间的捐献者,政府一般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捐米10石至30石者,可获得政府颁发的花红匾额;200石至400石者,可得到顶戴等等。地方官平时要亲临慈善机构慰藉,并监督散发口粮。离任时,交待事项中专列善堂经理一项,交割不清不得赴任新职。
漏泽园 漏泽园是公共墓地,主要用于埋葬客死他乡或贫穷无以为葬之人。漏泽园建于各级城
市中。这既是城市卫生及防止疫疾流行所必须,也是出于人道民心的考虑。宋朝的漏泽园基本上是由僧人来主持的。明清时期,伴随着城市中工商业行会、公所的建立,它们也大多公捐钱财,购置“义地”,以便让那些“卒于旅次,而贫不能扶梓回籍者”的“无力孤魂,得有依归。”这些义地虽无“漏泽园”之名,但性质与之相同。
    育婴堂  古代下层百姓的生活水平较低,如遇灾荒之年更是衣食难继,弃子溺婴现象便会出现。尤其是女婴,被溺杀所在多有,而男婴则多抛至路旁,以被人抱走为幸运。历朝政府对此极其重视,一方面大力进行具有宗法伦理彩的尊老、慈幼宣传;另一方面则在血缘宗法制相对薄弱的城市中设置育婴堂,或慈幼局,以做为对族人收养的补充。
临沂百姓网免费发布信息育婴堂,或慈幼局与养济院同样属于社会保障机构,其救助对象以弃婴为主。历朝的育婴堂大致都有“在堂”与“不在堂”之分。所谓在堂,即指将收养的弃婴由官府出钱“典雇乳妇,养在局中”,并由政府每月给钱米绢布,使其暖饱。所谓不在堂,则是将弃婴寄养在乳母家中,按月给予钱米。如果民间有人愿意收养,官府也基本与寄养同等处理,每月给予钱米,但支付期限一般为三年。育婴堂中的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官府都麏其自谋生路,不加任何限制。
    惠民药局  从历史记载来看,至晚自周朝开始,城市中就有了所谓的“养疾之政”。它一方面
祓除疠疫,预防国人疾病;另一方面,对于患病的国人则有疾医、疡医负责。大约从宋朝开始,城市中出现了出售成药的医疗慈善机构——惠民局,并颁布作为处方标准的“方书”,如《太平圣惠方》、《圣济总录》、《校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惠民局即依照以上“方书”,分别制成丸、散、膏、丹等成药出售。北宋时期的东京,共有七处惠民局,分布于城内各处,并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如果百姓路途较远,还可将病情写清楚,寄予药局。药局同样会依其病情配制成药寄给患者,直到确信病人康复为止。
客观地讲,历代王朝在古代城市中设立的惠民药局,对于减少百姓的病痛与疾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设置范围较为集中,一般最低到州府一级城市,且所派人员有限,因而又有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