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高质量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0.11
【字 号】宜府函〔2022〕39号
【施行日期】2022.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高质量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函〔2022〕39号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高质量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高质量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84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央深改委第五次、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深改委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各项战略部署,在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引领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尊重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统筹推动作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试点新路径新机制,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我市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创新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产教深度融合新模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重点依托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白酒、新材料等行业,构建学教研产城一体化全域发展新格局,全面吸引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将三江新区打造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区,力争建成6个国家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6个省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6个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改革平台、5个省级以上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4个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培育5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大国工匠和技术技能能手,促进教育和产业两个体系的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在3000亿级世界动力电池、2000亿级智能终端、1000亿
级高端装备制造、2000亿级白酒、2000亿级新材料等5个产业集中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迈向5800亿元的高质量发展引擎,建成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
  二、构建全域融合示范新格局
  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的协同机制,优化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建成1个核心示范区、N个产教融合型特园区,全市形成核心带动、多极发展的新格局。
  (一)统筹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将建设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和三江新区产教融合示范区与全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实现产教融合重大部署融入经济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教育科技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等各个领域,构建城市规划科学,产业分布合理,产教融合与社会经济联动发展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下同)
三江人才网宜宾
  (二)打造1个核心示范区。支持三江新区参与成渝地区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双城”建设,高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园、高等职业教育园、大学科技园“三园”,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带一路”国际留学生基地“四基地”,构建“一区、双城、三园、四基地”的全新格局,将三江新区打造成宜宾产教融合试点建设核心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样板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三江新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培育N个产教融合型特园区。深化校地合作、校园合作,引导各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围绕优势产业,配套建设有关教学、生活服务保障设施,持续推进引校入企、引校入园等工作。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企业用工、产业升级、协同创新、成果孵化等在园区内无缝对接,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互相适应、互相促进。积极融入成渝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探索推进高层次人才共育共引共用机制,组建人力资源研究院。〔责任单位: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三、建设校企合作示范新路径
  改革体制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探索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新模式。建设常态化政校企对接合作机制,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
  (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办学。探索企业多元化参与方式,稳步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并享有合法权利,就市场准入、管理体制、收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结合高等教育园、高等职业教育园、大学科技园“三园”建设,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整体混合办学,鼓励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合作实体,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高度共享,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中坚力量。(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二)推动企业主导生产性实习实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完善学生生产实习的政策保障、安全后勤、薪酬福利等制度,推进学生进企实习实训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新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国家级)的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
、1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分别给予7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国资委)
  (三)强化校企合作。推动形成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定期举办政、校、企三方对接活动,收集校企需求,搭建合作平台、跟踪合作项目。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清单,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重点支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到2025年,推动80%规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全市培育50家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和100家以上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对前100家成功创建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宜宾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健全协同育人示范新机制
  深化职业教育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培育贯穿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的教育链,从办学机制、学科设置、师资提升上发力,推进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各层次院校协同育人的活力。
  (一)建设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结合宜宾优势产业,建设页岩气、中国白酒、四川智能及新能源汽车、川茶等4个现代产业学院和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推进在宜本科高校探索应用型本科改革,建成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人才。推动职业院校升格办学专业和办学层次,扩大“专升本”规模。深化中高职衔接,稳步推进“五年一贯制”培养。鼓励各类院校灵活开展成人职业教育,探索覆盖全面、晋升畅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或产教融合研究生示范培养基地的单位,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最高奖励分别不超过500万元/个、300万元/个。允许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利用自有资金对参与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企业进行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或产教融合研究生示范培养基地的学校,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个、50万元/个学校对企业的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集。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形成与市级财力增长和高水平院校建设相匹配的生均拨款标准。推行职业教育领域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建立院校与企业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推行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育人模式,重构专业和课程内容,力争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宜宾特、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对成功入选国家级、省级“双高计划”的在宜高职院校,建设期内最高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补助;对成功入选国家“优质中职学校”、国家“优质专业”计划的在宜中职学校,建设期内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