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广州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09.18
【字 号】穗字[2007]6号
【施行日期】2007.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穗字[2007]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2007-2010年广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广州市公务员待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真正使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坚定不移”成为广大干部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为我市顺利完成“十一五”时期的各项战略任务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能力建设工程”抓紧抓好。到2010年,把全体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确保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市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5年内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每年累计脱产培训不少于12天。经过努力,使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理论思考和战略思维的能力、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统揽全局和
协调各方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和众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明显提高;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培训资源得到优化,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组织实施好亚组委培训总体方案,通过培训统一认识,凝聚思想,明确要求,提高效率,为本届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广州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证。
  (三)主要任务。
  1.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着重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市情和形势教育。
  2.围绕我市“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把研究和解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
  3.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 以部门、行业为主体,突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不断加强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和新规则的培训;切实加强任职培训,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以举办亚运会为契机,以支持亚运、服务亚运为目的,加强领导干部英语水平、公务礼仪、体育知识和危机处理等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抓好亚运会相关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为亚运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4.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帮助
干部增强科技意识,掌握科学规律,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创新能力。开展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二、培训重点
  (一)党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脱产进修、在职自学3种教育培训形式。各级党委中心组要坚持每年不少于8天的集中学习研讨制度,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及理论热点认真组织好学习。每个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以上脱产培训。按照中央、省、市对培训对象的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相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脱产学习和对口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脱产进修任务。认真完成中组部、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训任务,制定市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计划,做好领导干部学员选派工作。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以上局、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举办1期以上局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每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工作重点,举办各类短期专题培训班。坚持经常性的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在职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习和其他学历学位教育,各单位要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持。
  加大领导班子战略思维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每年举办2期以上出国培训班,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公共管理知识轮训,逐步达到局以上单位配备2名以上经过国内外中长期管理知识培训的领导干部。培训班采取国内外高校上课,国外相关政府机构实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领导干部英语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期业余英语培训班。
  2.中青年干部及后备干部。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积极选送优秀的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继续选送35岁以下优秀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1年制青干班学习。
  继续加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国内外著名高校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有关部门挂职锻炼等措施,加快后备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和完善。区、县级市、局以上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每3年必须参加1次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其他各级领导层次的后备干部必须经过相应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并把培训情况作为对他们进行考察的重要内容。
  3.基层干部。加大以街道、镇干部为主体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由市委党校举
办街道、镇党委正副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培训班,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着重开展理想信念、执行政策、发展经济、依法办事、服务众、遵守党风党纪和解决自身问题方面的教育。继续在市委党校开办镇党校校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党校的培训质量。统筹调配培训资源,将培训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县级市的基层干部送到市内资源较丰富的培训机构学习。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加强对女干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培训,积极选送女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加强对从事妇女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争取在“十一五”时期轮训一遍。注意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提高维护民族团结的能力。加强对党外干部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依托市社会主义学院继续办好统战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各类党外干部培训班,重点办好2个月的党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到2010年,把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以及各级领导班子中新提拔的党外干部轮训一遍。在举办其他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5.其他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
严格初任培训、拓展任职培训、加强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必须达到100%。处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科级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任职培训应该在任职前或任职后1年内完成。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培训实行指令性培训与自选培训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十一五”期间推出以公共管理核心课程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必修课和一定数量的自选课程菜单。继续抓好公务员英语学习、宽带网络与电子政务培训、公共服务礼仪教育和应对突出事件能力培养。办好“广州公务员能力建设名家论坛”。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制定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规划,严格落实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大幅度提高政法系统公务员综合素质。支持和鼓励各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组织的专门业务知识的培训。